政府信息公开
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三定方案
机构职能

德钦县国有林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林场的方针政策;负责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负责我县国有天然林管护、培育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各乡镇分场的建设和发展等。

德钦县生态效益站: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效益补偿和公益林相关政策;合理使用、监管森林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负责公益林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工作和协助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工作;负责生态扶贫工作;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配合做好林权争议的调查处理,及时化解林权纠纷矛盾;做好林改档案管理工作等。

德钦县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情调查,方案制定,技术指导;负责各种林业和草原种子和苗木的引进和出场(圃)检疫,负责对林产品及林副产品的调运检疫;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信息采集和标本制作等

德钦县天然林和草原保护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天然林保护和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编制规划天然林保护和退耕(牧)还林还草中长期规划,并进行技术指导;负责草原监测各项工作等。

德钦县生态效益管理站: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效益补偿和公益林相关政策;合理使用、监管森林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负责公益林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工作和协助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工作;负责生态扶贫工作;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配合做好林权争议的调查处理,及时化解林权纠纷矛盾;做好林改档案管理工作等。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效益补偿和公益林相关政策;合理使用、监管森林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负责公益林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工作和协助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工作;负责生态扶贫工作;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配合做好林权争议的调查处理,及时化解林权纠纷矛盾;做好林改档案管理工作等。

德钦县营林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职责;负责荒漠化防治和石漠化防治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配合县林业和草原开展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项目有关工作;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提出德钦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办公室: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规划财务室:研究提出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相关生态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管理监督中央、省级和州级林业和草原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监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林业和草原国际合作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行业会计核算和规费。负责统计信息工作、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劳动工资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安全、日常外事、保密、信访、督查、档案、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林草资源管理与行政审批股:承担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提出生态建设、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承办其他有关法律事务。负责林业系统行政审批的信息公开等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县级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苗木检疫审批,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承担林地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填报单位: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
办公室电话:0887-8412482
办公地址:政府大楼1楼
科室设置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夏季);9:00-12:00,14:30-17:30(冬季)(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德钦县国有林场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林场的方针政策;负责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负责我县国有天然林管护、培育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各乡镇分场的建设和发展等。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安全、日常外事、保密、信访、督查、档案、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规划财务室

研究提出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相关生态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管理监督中央、省级和州级林业和草原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监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林业和草原国际合作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行业会计核算和规费。负责统计信息工作、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劳动工资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办公室

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德钦县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情调查,方案制定,技术指导;负责各种林业和草原种子和苗木的引进和出场(圃)检疫,负责对林产品及林副产品的调运检疫;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信息采集和标本制作等

德钦县营林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职责;负责荒漠化防治和石漠化防治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配合县林业和草原开展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林草资源管理与行政审批股

承担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提出生态建设、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承办其他有关法律事务。负责林业系统行政审批的信息公开等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县级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苗木检疫审批,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承担林地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项目有关工作;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提出德钦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德钦县天然林和草原保护站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天然林保护和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编制规划天然林保护和退耕(牧)还林还草中长期规划,并进行技术指导;负责草原监测各项工作等。

德钦县生态效益管理站

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效益补偿和公益林相关政策;合理使用、监管森林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负责公益林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工作和协助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工作;负责生态扶贫工作;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配合做好林权争议的调查处理,及时化解林权纠纷矛盾;做好林改档案管理工作等。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