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行政后勤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县行政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制定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县行政中心基本建设和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减耗工作,负责行政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维修工作。
(四)负责县行政中心大楼消防设施、供排水管道、电梯等设备的维护、会议服务和安全保卫、负责水电保障及费用收缴、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及食堂管理。
(五)负责行政中心办公区和会议中心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设施的统一管理和维护。
(六)对县级各部门机构后勤改革及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七)对涉及公共事务管理的重大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夏季);9:00-12:00,14:30-17:30(冬季)(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负责参与局长办公会有关工作的研究,负责本剧各类会议的准备及会务工作;负责本局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检查、督促、落实;负责本局的各类公文、报告、讲稿的草拟、打印、校对、装订、分发和上级来文的登记、传阅档案等文秘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的统计工作;负责局党组的日常工作。
德钦县公务用车保障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县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的运营管理。包括:车辆的接收、保管、维修、保养、年检、保险等工作;公务用车业务对外联系和对内安排;平台用车全过程跟踪、指导、监督和掌握用车执行情况;公务用车联系、派车、出车、结算及成本核算工作;提出车辆的更新和报废建议;车辆运营过程中的安全运行管理、事故负责处置工作;驾驶员招聘、解聘及日常管理工作;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等。
负责本局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办公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会议中心承办的各类会议管理及服务工作以及会议中心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及安全,保证各种设备充分发挥最佳效益;负责对会务接待、保洁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办公区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维护、水电保障、房屋管理维护和行政餐厅管理工作。
负责办公区重要部位的看守;负责抓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管理行政办公大楼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办公区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抓好消防管理;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管辖区域内的社情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