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钦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1人,实际到会人员38人,符合召开听证会的要求。会上,各参会听证陈述人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切实可行修改意见建议。
下一步,德钦县自然资源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要求,梳理各听证陈述人员修改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德钦县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并按时上报州级。
供稿:德钦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