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民政局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保障老人的身体健康及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养老院的各种突发事件,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小组
成立应急小组,负责处理突发性事件。
组 长:农布次里
副组长:郑涛、格茸
成 员:和玉香、斯那边宗、立争都吉、巴桑拉木、斯郎拥宗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养老院内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疫情事件。
三、事件责任及处理流程
1、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2、应急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及交通工具。
3、养老院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
4、应急小组接到突发性事件报告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件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5、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大小,及时向德钦县民政局汇报。
6、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对于养老机构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未发生病例疫情防控措施
1、加强进出人员管理: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家属发布养老机构防范疫情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暂停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出,对特殊情况(老年人病重、病危、病故、失能由亲属长期陪伴照顾等)到访家属做好登记核查、体温检测、协助消毒、安全提示等工作。因特殊情况到访人员应当在指定的区域和路线活动,并遵守相关防控要求。根据防控需要,必要时实施封闭式管理,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老年人新入住。
2、管理返院人员:因特殊原因外出后返回的老年人应当了解其前期生活情况,并做好相关检查,如接触疫区人员或接触有感染症状人员,要劝导其暂缓返回或在院内隔离区进行隔离,待医学观察期结束后返回生活区。
3、避免人员聚集:养老机构内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4、开展健康教育和心理调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使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加强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心理调节,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
5、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指导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健康习惯,房间多通风,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保持手卫生。规范供餐,不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即野味),相关工作人员避免前往贩卖活禽或野生动物的市场。
6、治理环境卫生:对老年人入住区域、垃圾箱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水、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做好养老机构内消毒工作。
7、准备物资: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8、监测健康状况:主动做好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加强营养和血压、血糖等指标的监测,规律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9、及时就医:老年人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应立即送医,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老年人及其陪护人员应始终佩戴口罩。一旦发现疑似感染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其工作,督促其到指定医疗机构检查。
10、春节期间,由局领导带队,对所辖养老机构进行了逐一督导检查。对照《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从宣传告示、人员出入、测温消毒、物资储备、内部管控、应急处置等多方面入手,了解养老机构在疫情处置、人员管控、后勤保障、措施到位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入住老人生命安全、生活无虞。
11、德钦县民政局还加大与各乡镇及卫健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辖区范围内的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院全部暂停活动,以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老年人安全。
12、积极与医疗机构联系,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培训及机构内消毒工作。
(二)发现病例疫情防控措施
机构中出现入住老年人或工作人员确诊感染的,除上述12项措施外,还包括:
13、落实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立即协助转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和上级部门报告。
14、管理密切接触者:协助疾控机构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其护理人员等)开展排查并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随访健康状况,指导其监测自身情况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
15、加强消毒: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做好养老机构内清洁消毒工作。
五、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德钦县民政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