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拉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中心站所办、县级驻乡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州、县相关指示、会议精神,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格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长期性,强化底线思维,有效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并对辖区防控漏洞进行再排查,对防控屏障进行再加固,对防控措施进行再落实。一旦发生疫情,立即由常态防控转入应急状态,确保“早发现、早隔离、早流调、早报告、早治疗”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坚决防止因防控不力造成疫情反弹扩散。
组织领导
组 长:立青定主 乡党委书记
阿 称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顿珠培楚 乡派出所所长
扎史此里 乡武装部部长
鲁茸定主 乡卫生院长
鲁茸丁争 羊拉村党总支书记
江 巴 雅瑞安和社区党总支书记
其美玉珍 甲功村党总支书记
农 布 茂顶村党总支书记
成 员:农 布 乡人大主席
鲁茸登巴 乡寺院管理局局长
鲁茸扎史 乡党委副书记
具米丁争 乡维稳副书记
卓 玛 乡纪委书记
鲁茸达瓦 乡组织委员
鲁茸太星 乡宣传委员
次称白顶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邓增曲平 乡寺管局副局长
和 淑 英 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斯那永宗 乡财政所长
鲁茸吉才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阿 扎 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军 民 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此里取初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鲁茸永青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主任
杨 德 平 乡信用社主任
达 瓦 乡幼儿园院长
具体防控工作由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全面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扎史此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鲁茸取品同志兼任,具体工作由阿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区初(文化广播电视中心)负责处理。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确定防控工作策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村、各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落实防控措施;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责任分工
(一)卫生院 在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和防控措施,进行社会动员并指导各村(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全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等相关技术培训;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拟定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知识培训。发现发热病人逐一登记,逐一报告。要为医护人员提供医疗保障,确保处置和治疗过程中无人感染。
1、配合县相关工作组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分析、信息报告、疫情调查处置和实验室送检工作,开展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病例监测和疫情处置情况。
2、指导乡辖区内其它各类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督促对感染类医疗垃圾单独收集处理。
(二)文化站
1、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
2、负责配合卫生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协助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隔离工作;
(三)财政所
负责保障疫情预防和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所需经费保障并做好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供电所
负责协调对疫情事件应急处置的电力保障工作。
(五)幼儿园
负责做好在校教师及幼儿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六)派出所
负责收集掌握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社会稳定动态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指导疫区开展治安秩序管理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治安事件;负责乡域内流浪猫狗的收集和处置。配合县交通局在关键路口设置检测点,适时启动旅客体温检测工作。
(七)社会事务办
1、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2.根据疫情的具体情况,配合卫生院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畜禽疫病的防控及疫情处置工作,加强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畜禽相关传染病监测和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加强养殖基地监测。
(九)林业站
负责加强巡查管控,禁止私自贩卖野生动物。
(十)市场监管工作人员
负责配合林业站做好禁止私自贩卖野生动物监管工作;负责防控物资及药品保障(保障口罩、药品等物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强对辖区内茶室、酒吧等的监管,对已经实施暂停经营了仍然经营的依法查处。
(十一)各村(社区)委会
安排村卫生室、驻村干部、村支两委加强对返乡人员排查,有针对性开展相关知识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
(十二)其他相关部门
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处置需要,按照领导小组命令或依照本部门职能职责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全乡疫情防控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从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措施,全面抓好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各村(社区)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第一时间报乡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经请示乡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24 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值班值守。
(三)严肃疫情处置工作纪律。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保障疫情防控有序开展,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对于不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工作规矩,私自发布疫情信息或发表与国家疫情控制策略完全相左的评论、意见的个人、机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处理,执行最严的责任追究,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在微信、QQ 等公共媒体上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