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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6-02-04
《地震救援队伍能力基本要求》解读
发布时间:2026-02-04 09:56     浏览次数: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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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处环太平洋地震带与欧亚地震带之间,地震活动频繁,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

地震救援工作具有技术复杂、环境恶劣、协同困难、时效性强等特点。长期以来,各类救援队伍在装备配置、技术能力、响应机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影响了救援效率和协同作战能力。

由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等单位起草的国家标准《地震救援队伍能力基本要求》(GB/T 46578—2025)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是应急管理部组建后首个针对地震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的国家标准,系统整合了队伍能力分级、结构配置、行动能力、装备配备和训练演练等核心要素,为地震救援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与科学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一、标准的主要内容和价值意义

地震及其次生衍生灾害救援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灾区范围广,参与救援的队伍类型多样,其能力、技术方法、装备配置及管理水平存在显著差异,易导致救援行动协调困难、效率降低和安全风险上升。为提升我国地震灾害生命救援效能,支撑快速响应与协同调度,基于《国际搜索与救援指南》(INSARAG Guidelines)、2001年以来历次国内外重特大地震地质和洪涝灾害救援行动总结以及我国重大地震灾害救援实战经验,编制了《地震救援队伍能力基本要求》国家标准。

(一)队伍分级与职能定位

本标准在《国际搜索与救援指南》(INSARAG Guidelines)城镇救援队伍能力分级基础上,基于我国救援队伍建设现状实际,将地震救援队伍划分为重型、中型、轻型、微型四个等级,明确每类队伍的职能边界、人员规模、队伍编成与能力要求。

重型救援队(≥120人):由管理、搜索、营救、医疗和后勤保障五大职能模块构成。能够在两个独立工作场地持续7天至10天开展24小时不间断深层救援,并可实施现场医疗截肢等复杂手术,具备跨省机动、深层埋压救援能力和行动基地建设能力。

中型救援队(60~80人):由管理、搜索、营救、医疗和后勤保障五大职能模块构成。能够在一个工作场地持续7天至10天开展24小时不间断开展中层至深层救援任务,具备跨省机动能力和行动基地建设能力。

轻型救援队(40~60人):由管理、搜救(含犬搜索)、医疗和后勤保障等职能模块构成,可单一或组合构成。具备单一的搜索能力(犬搜索或仪器搜索)、营救能力或医疗处置能力,开展浅层至中层救援,无需独立建立行动基地。

微型救援队(30~40人):由管理指挥、行动处置、医疗急救和后勤保障等职能模块构成。具备灾情收集与上报、简单技术搜索、营救和紧急医疗救护的能力,可开展表层至浅层救援。

其中,重型、中型、轻型是国际通行要求,微型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创新设置的,依托基层救援力量组建,主要承担本地化快速应急响应与初期救援处置任务。这一创新设置的初衷主要基于我国自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各地乡镇、社区建立了大量的志愿者队伍,将这些队伍力量纳入国家标准化体系,可以有效发挥“第一响应人”的关键作用。

(二)五大核心能力体系

该标准明确地震救援队伍须具备管理、搜索、营救、医疗、后勤保障五大能力,并细化各能力对应的具体任务,不同等级的队伍配备的能力模块与深度要求不同。其中,管理能力涵盖信息获取、灾情评估、行动计划、指挥决策、统筹协调、通信联络、安全管控和媒体应对八项能力;搜索能力包括救援区域研判与侦检评估能力,以及对废墟现场开展危险品侦检、人工搜索、犬搜索、仪器搜索等综合搜索能力;营救能力要求掌握废墟综合营救技术体系,包括现场评估、顶升、支撑/防护、破拆、切割、吊装、移除、绳索等专业救援技术;医疗能力要求构建综合医疗保障体系,涵盖队员生命支持、健康管理及现场医疗处置等核心能力;后勤保障能力要求建立完善的装备与后勤保障体系,包括装备配置与管理、运输调度、自我保障、行动基地建设运维等。

各类地震救援队伍都必须具备搜索、营救两类核心能力。这是因为地震会造成大量人员被压埋在废墟之中,及时快速高效地搜索、营救可以从废墟下抢救很多人的生命。管理能力是保障各支队伍有序运转的基础,医疗能力的重点是对救援过程中的幸存者予以医疗救护,同时保障救援人员的医疗安全,后勤保障能力的重点则是做好救援队伍的餐饮、住宿、安全等自身保障。

(三)救援响应阶段与装备配置

该标准将救援响应划分为准备、机动、行动、撤收、总结五个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同时,依据队伍等级设定装备配置要求,确保装备与能力匹配,并参考《国际搜索与救援指南》(INSARAG Guidelines),提升国际化接轨能力。该标准特别对微型地震救援队伍的简单侦检、搜索、基本救援、医疗、通信、评估、后勤等装备配置提出了基本要求。

(四)标准的价值意义

该标准的颁布实施具有多重意义。

一是推动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统一队伍能力分级建设标准,为队伍组建、培训、装备采购、能力评估和认证提供技术支撑,确保救援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通过微型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和提升我国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一级救援队伍能力标准化建设。

二是提升地震灾害救援效能。依据灾情程度、空间分布和响应级别,科学快速准确布局各级地震救援队伍,提升重特大地震灾害救援效能。通过规范安全管控与医疗保障,最大限度降低救援行动全过程风险,保障救援人员与被救者安全。

三是强化救援协同作战能力。明确各级队伍在地震灾害救援响应链中的角色与任务,实现救援“本地行动、就近调拨、依能调拨、快速响应、无缝对接、高效协同”。

四是增强国际救援接轨能力。参考国际指南,提升我国救援队伍参与国际救援行动的互认性与协作能力,推动基于《国际搜索与救援指南》(INSARAG Guidelines)的国家地震救援能力分级测评。

二、当前我国地震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情况

(一)建设现状

1.国家层面。2001年4月27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我国第一支正规化、专业化的地震救援队伍——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对外称中国国际救援队)组建。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原则,队员由某部工兵团指战员、武警总医院医护人员、地震局技术专家联合组成,主要承担重特大地震灾害的紧急救援,同时代表国家执行国际人道主义救援任务。中国国际救援队组建25年来,先后执行2008年汶川大地震、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2010年甘肃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以及2004年印度洋海啸、2010年海地7.3级地震、2015年尼泊尔8.1级地震、2025年缅甸7.9级地震等国内外紧急救援行动20余次,共出动队员1471人次,营救幸存者65名。

中国救援队成立于2018年,依托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由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和应急总医院提供技术与医疗支撑,参照国际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建立综合骨干救援力量。自成立以来,中国救援队执行了2019年莫桑比克热带气旋、2023年土耳其7.8级地震、2025年缅甸7.9级地震等3次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共出动队员230人次,营救幸存者11名。

2.省级层面。2001年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开始组建省级地震救援队。2001年7月28日,天津市地震救援队成立,成为我国第一支省级地震救援队。省级救援队主要承担省内大中城市、乡村及支援周边省市的救援工作,具有反应迅速、机动性高、技术全面、训练有素、突击力强的特点。在历次国内、省内的救援行动中,省级地震救援队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在汶川大地震中,四川省地震救援队在都江堰、绵竹、彭州等地的40多处救援点救出幸存者69人,江苏省地震救援队抢救被埋压群众39人,云南省地震救援队共救出10余名幸存者。

(二)救援队伍能力测评情况

联合国国际救援队伍分级测评是联合国针对各国际救援队伍的管理、保障、搜索、营救和医疗救护等能力进行的全面、深入、客观规范的评估和核查。分级测评将国际救援队分为重型、中型和轻型三个级别。重型救援队具有在倒塌建(构)筑物尤其是在钢混结构中开展搜索和营救的能力,以及执行国际救援任务的能力。通过联合国组织的测评获得国际救援队资格,已经成为一支国际救援队实施国际救援任务的准入证明。联合国制定了严格的国际救援队测评表,包括国内准备与动员、机动与抵达、现场救援行动、救援队撤离、恢复与总结等5个阶段、21项、150条标准,所有测评依据均源自《国际搜索与救援指南》(INSARAGGuidelines)。截至2025年12月,全世界有33支救援队通过联合国国际重型救援队测评。中国国际救援队和中国救援队分别于2009年和2019年通过联合国国际重型救援队测评。

为规范全国地震灾害救援队伍管理,提高现场搜救能力,我国于2016年引入《国际搜索与救援指南》(INSARAG Guidelines),对甘肃省、福建省地震救援队开展能力分级测评试点工作。2025年12月,我国通过联合国国际搜索与救援咨询团(INSARAG)国家认证程序(IRNAP)资质认证,将从2026年开始对我国地震救援队伍开展分级测评。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1.救援力量布局不合理。当前救援队伍建设,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队伍多、装备好,而在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明显滞后。然而,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往往面临着灾害种类多、灾害程度严重、灾害频发的严峻现实。这就导致救援力量布局出现灾轻、灾少的地区较为充足,而灾多、灾重的地区严重不足的不合理现象。

2.救援力量规模不足。部分地区专业救援力量规模不足,尤其是基层微型救援队伍人员配置未达到标准要求的30~40人,在属地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其往往无法在第一时间迅速组织专业应急响应与搜救。

3.救援队伍建设标准不统一。现有的各类地震救援队伍在队伍结构方面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队伍结构不合理、保障人员过少,有的队伍结构不完整,缺失管理、医疗和后勤保障人员,亟须规范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的标准化、正规化水平。

4.现场救援行动不规范。各支救援队伍在灾害现场缺乏规范的行动标准,没有统一的救援行动语言、标识系统、作业程序和多层级分布式救援行动协调机制,导致不同队伍间的协调配合效率低下,难以形成救援合力。

5.地震专业技术培训数量不够。虽然各地每年都会举办一些专业性培训和演练,但由于专业救援培训基地较少、培训承载力严重不够,且缺少相应的实操培训设施、模拟训练和灾害情景构建体系,使得训练工作与实际现场存在一定的脱节。

三、地震救援队伍能力提升建议

(一)编制地震救援队伍布局规划

依据全国地震重点防御区,制定全国范围的地震救援队伍布局方案,在西北(新疆)、西南(云南)建设2支国家级重型救援队伍,在6个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6支区域性重型救援队,在全国各省份建设省级重型救援队伍,在市级建设中型或轻型救援队伍,在乡镇(街道)及大的社区建设微型救援队伍,构建快速全覆盖的救援队伍网络体系,逐步形成“1—6—12”小时响应圈,即在震后1小时内震中200公里范围内的首批专业救援力量抵达,6小时内区域专业救援力量梯次抵达重灾区,最晚在12小时内形成规模化救援能力。

(二)加强地震救援队伍建设

按照国家标准推进各地建设不同类型的地震救援队伍,要求结构完整、规模合理、功能完备、要素齐全,具备相应类型的救援能力。加强专业培训体系建设,完善分级分类课程,开展搜救技战法研究,构建培训效能评估机制,推动培训向实兵实装实景转型。加强基层救援力量和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建设,储备大量的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能力。定期举办全国性比武竞赛、区域联动应急演练,形成“以赛促训、以练促能”的良好机制,全面检验专业救援能力,不断磨合响应机制、验证保障模式,持续推动全国地震专业救援能力高质量发展。

(三)建立全国协同与跨区支援机制

以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为枢纽,作为重型装备前置储备和核心救援力量的驻勤点,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布局省级救援基地,在各地市布局市、县救援驻地,形成“国家—区域—省级—地方”四级投送网络。通过优化交通路线和联运预案,加强装备模块化运输、携行能力,核心力量能在黄金救援窗口期内通过空陆联运等方式投送至灾区,实现周边力量快速响应、梯次增援。

(四)开展地震救援队伍能力测评

以国家测评资质认证为抓手,广泛开展各地地震救援队伍救援能力测评。通过测评的队伍将获颁相应等级的地震救援能力等级证书,实现对救援队伍专业能力的权威认证,为灾害救援中的力量调度与协同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同时,以测评授牌为抓手,推动队伍建设、完善培训机制、规范技能操作、促进联勤联保,构建“测评—培训—提升”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推进各类地震救援队伍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

(五)加强标准宣贯与执行

需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培训,确保各级救援队伍和管理部门准确理解并严格执行《地震救援队伍能力基本要求》国家标准要求。同时,按照该标准提出的基本要求,后续还需制定更为细致的装备配置清单、培训演练大纲、能力评估细则等配套建设指南。

四、结语

地震救援队伍是应对大震巨灾的关键力量,承担着废墟下抢救生命的重大任务,其能力水平直接关系着埋压人员的生命安全。《地震救援队伍能力基本要求》国家标准的实施,为我国地震救援队伍建设发展和能力提升提供了科学、规范、专业的指导,要进一步通过优化力量布局、强化装备升级、加强技战术培训演练,全面提升队伍应对大震巨灾的实战能力,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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