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德钦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小组研究同意,现将《德钦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
德钦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2年5月6日
德钦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5号)、《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2022〕4号)和《迪庆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迪庆州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迪巩固振兴组〔2022〕7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好全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在常态化动态监测的基础上,对排查发现的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帮扶;开展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排查,摸清年人均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情况,并制定三年帮扶目标、措施,及时开展帮扶;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确保风险稳定消除;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措施及时到位、全面有效;对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一)农村人口家庭情况排查
1.新增监测对象识别录入。按照确定的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家庭为单位对全县脱贫户和实际在农村生产生活、享受农村公共服务及待遇的农村常住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在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确定重点核查户,组织逐户入户核查,查清农户家庭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刚性支出,就医、就学、就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等,符合条件的严格按程序纳入监测帮扶,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在排查中,要关注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重点排查以下9类对象。
(1)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的贫困户;
(2)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的农户;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
(4)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
(5)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
(6)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7)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
(8)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9)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过救助事项的农户。
2.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排查。在2021年度防返贫动态监测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排查工作,逐户逐人摸清全县年人均收入在1万元以下(收入核算周期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情况,根据影响帮扶对象收入的主要因素分析影响收入的原因,找出增收的途径,制定三年帮扶目标、措施,明确责任,开展“一对一”帮扶。
(二)已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稳定性排查。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
(三)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排查。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和评议,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制定有针对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评议后达到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按“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在监测对象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参照监测对象识别方法步骤,由乡(镇)乡村振兴办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及时标注“风险消除”。
(四)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排查。以乡(镇)为单位开展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重点关注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镇)和行政村(社区)。由乡村振兴部门牵头,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民政、人社、农业农村、应急、医保、气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通过排查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信息录入和数据比对清洗。结合全省近期正在开展的监测数据质量清洗工作,省级将在集中排查前期和后期分别召开两次防返贫监测数据管理和共享联席会议,协调各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数据信息比对、完善和整改工作,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各项数据信息。各乡(镇)、村(社区)也要认真落实防返贫监测数据管理和共享机制,认真开展信息数据比对清洗工作。一是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四是补充录入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开展培训。5月9日前,各乡(镇)、村(社区)及时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完成业务培训。
(二)集中排查和信息采集。5月10日-5月31日,各乡(镇)、村(社区)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和信息采集工作,严格按程序完成集中排查、信息数据核实核准等工作。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向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集中排查工作汇总数据审核备案。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一是6月1日-6月6日,我县将根据本地工作进展情况,向州乡村振兴局书面申请开通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权限,并于6月6日24时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二是将全县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帮扶目标、措施等信息录入云南省农村居民增收信息管理平台。
(四)工作总结。6月10日前,以乡(镇)为单位上报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总结,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有关事项
(一)优化监测对象动态程序。在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上,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要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
(二)强化信息录入审核。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以县为单位提出申请上报州乡村振兴局。由州审核确认后统一向省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经省乡村振兴局审核把关汇总并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后,统一组织在省级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及时部署和培训,统筹各级各部门和驻村工作队力量,强化经费、人员等各类保障。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乡(镇)、村(社区)要紧盯行业部门反馈的问题数据,完善数据比对长效机制,确保防返贫监测数据共建、共享,不断提高数据信息质量,实现县级闭合。
(三)加强调度指导。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省乡村振兴局在排查期间组织开展工作调度,协同省级有关部门实地督导调研。各乡(镇)要加强工作指导,帮助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地要结合国家和省级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以及各类督查检查、调研督导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做好排查,一并统筹抓好整改。
(四)强化工作纪律。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填表报数,不得层层加码、“搭便车”。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和集中排查“两不误”。对落实集中排查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的,将在全县通报,纳入常态化约谈和平时工作考核评价内容。
附件:1.德钦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流程图
2.德钦县监测帮扶对象退出流程表
3.德钦县监测帮扶对象纳入及新增流程表
德钦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印发
附件1:
德钦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流程图
附件2流程一:
德钦县农户动态监测帮扶风险消除
个人申报表
乡(镇) 村(社区) 小组
户主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家庭人口 | 家庭人均收入(以实际测算为准) | 联系电话 | |||
申请 理由 |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 ||||
备注:需要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附件2流程二:
德钦县农户动态监测帮扶风险消除
村级研判记录表
乡镇 | 村(社区) | ||||
研判时间 | 研判地点 | 会议主持人 | |||
参加研判的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员(共 人) | 研判人员签字:
| ||||
研判 情况 | 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员集体研判分析,初步拟定共 户作为我村(社区)动态监测帮扶风险消除对象。其中,消除脱贫不稳定户 户 人,消除边缘易致贫户 户 人,消除突发严重困难户 户 人。
村(社区)党总支 村(社区)委会 (盖章) (盖章) | ||||
附件2流程三:
德钦县农户动态监测帮扶风险消除
实地调查核实表
乡(镇) 村(社区) 小组
风险消除 核查时间 | 风险消除 核查人员 | ||
实地风险消除核查情况 | 工作组对该农户的帮扶情况、“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和养老保险、低保享受、饮水安全、产业发展、劳务输出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核算,该农户生产生活稳定,人均纯收入达到了 元,达到了风险消除的条件。并征求村民小组支部书记、部分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意见,建议作为风险消除对象。
| ||
村民小组支部书记签字: 党员代表签字: 群众代表签字: | |||
德钦县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
乡(镇) 村(居)委会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一、全年种植、林业、渔业产品出售现金及自产自销实物收入 2022年 月 日
品种 名称 | 面积(亩) | 产量 (公斤) | 出售 | 自产自销 | 分品种 收入(元) | 成本 支出 (元) | 净收入 (元) | ||
数量 (公斤) | 金额(元) | 数量(公斤) | 折价金额(元) | ||||||
合计 | |||||||||
注:1.分品种收入=出售金额+自产自销折价金额。
2.净收入=分品种收入-成本支出。
3.成本支出包括:种子种苗、役畜饲料、化肥肥料、农膜 排灌费、汽(柴)油、铁木农具、雇工、租地、机耕机收、水电费、贷款利息等费用。
德钦县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
二、全年养殖业产品出售现金及自产自销实物收入
品种 | 养殖量(头只) | 出售 | 自产自销 | 分品 | 成本 | 净收入 | ||||
数量 | 重量 | 金额 | 数量 | 重量 | 折价 | |||||
合计 | ||||||||||
注:1.分品种收入=出售金额+自产自销折价金额。
2.净收入=分品种收入-成本支出。
3.成本支出包括:仔畜禽种蛋、架子畜禽、饲料、兽药、畜禽防疫、汽(柴)油、 铁木农具、雇工、租地、水电费、贷款利息费用。
德钦县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
三、全年二、三产业产品出售和提供服务现金收入
品种名称 | 出售产品 收入 | 提供服务 收入 | 分品种收入 | 成本支出 | 净收入 |
合计 |
注:1.分品种收入=出售产品收入+提供服务收入。
2.净收入=分品种收入-成本支出。
3.成本支出包括:场地租金、原料成本、税收、管理费、汽(柴)油、铁木工具、技术服务、雇工、租地、水电费、贷款利息等费用。
德钦县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
四、家庭成员务工全年现金及实物收入
务工人员姓名 | 本地务工 | 外出务工 | 实物 补助折价 |
家庭成员务工收入(元/年) | ||||
年平均务工天数(天) | 平均每天工资(元/天) | 全年得到现金工资(元/年) | 年平均务工月数(月) | 平均每月工资(元/月) | 全年得到现金工资(元/年) | 全年务工得到雇主发放的实物补助折价(元/年) | ||
注:全年家庭成员务工总收入=本地务工全年得到的现金工资+外出务工全年得到的现金工资+全年务工得到雇主发放的实物补助折价。
德钦县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
五、全年财产净收入(包括现金收入和实物折价净收入)
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净租金(元) | 出租房屋净收入(元) | 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 全年财产净收入(元) |
注:全年财产净收入=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净租金+出租房屋净收入+其他财产性收入
六、全年转移净收入(包括现金收入和实物折价净收入)
收入项目 | 金额(元) | 收入项目 | 金额(元) | 收入项目 | 金额(元) |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10.定期发放的抚恤金 | 19.城乡居民医疗保险(630/450人) | |||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 20.扶贫款 | |||
3.退耕还林还草补助 | 12.生态护林员补助 | 21.救灾款 | |||
4.草原生态奖励补贴 | 13.产业以奖代补资金 | 22.帮扶单位干部捐赠(实物折金) | |||
5.计划生育专项补助 | 14.农机具补贴 | 23.其他社会捐赠 | |||
6.赡养收入 | 15.畜牧业补贴 | 24.其他转移性收入 | |||
7.离退休金 | 16.购买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 25.医疗保险报销及民政救助 | |||
8.最低生活保障费 | 17.农业生产保险理赔金 | 26.教育帮扶资金 | |||
9.定期救济金 | 18其他生产补贴 | ||||
全年转移净收入合计(元) | |||||
注:1.全年转移性净收入合计=1+.+13。
2.14至26项按实际填报,不计入收入。
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含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
4.定期救济金含高龄补贴、特困供养人员补助、孤儿补助、残疾人员补助、退伍军人定期补助等定期发放的救济金和补助。
德钦县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
七、年度生产性固定资产情况
家庭年末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元)(购买时价值超过1000元、目前能正常使用的生产性固定资产) | |
年度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
八、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公式
农民家庭年纯收入 | = | 全年种植、林业、渔业、产品净收入 | + | 全年养殖业产品净收入 | + | 全年二、三产业产品净收入 | + | 全年家庭成员务工总收入 | + | 全年财产净收入 | + | 全年转移净收入 | - | 年度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
农民家庭年 人均纯收入 | = | 农民家庭 年纯收入 | ÷ | 农业户籍农村 常住人口 |
九、其他
(一)由各县(市、区)组织农业、发改、林业、统计部门,拟定本县(市、区)种植、养殖常见品种年度单产产量、销售价格参考表,供实地调查工作人员计算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时参考。
(二)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由开展实地调查的集中排查工作队员统一按上述方法核算。
户主:
村民小组组长: 入户调查人员:
年 月 日
附件2流程四:
德钦县农户动态监测帮扶风险消除
评议会议记录表
乡镇 | 村(社区) | ||||||
风险消除 评议时间 | 风险消除评议地点 | 会议主持人 | |||||
参加风险消除评议的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 | 签字(手印):
| ||||||
风险消除 评议情况 | 经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集体评议,决定共 户作为我村(社区)动态监测帮扶风险消除对象,经评议公示后,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
村(社区)党总支 村(社区)委会 (盖章) (盖章) | ||||||
德钦县 乡(镇) 村(社区)监测帮扶风险消除对象评议结果公示
按照《云南省巩固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和省州关于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经个人申请、综合研判分析、实地调查了解、召开评议会议,确定 户作为我村(社区)监测帮扶风险消除对象。其中,脱贫不稳定户 户、边缘易致贫户 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户。(具体名单附后)
如有异议,在5个工作日内,向村(社区)两委提出意见。
村(社区)党总支 村(社区)委会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请求审定 村(社区)监测帮扶
对象风险消除的请示
乡(镇)党委、政府
按照国家和省州关于做好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相关要求,按照个人申请、综合研判分析、实地调查了解、召开评议会议、公开公示等程序,确定 户 人作为我村(社区)监测帮扶对象。其中,消除脱贫不稳定户 户 人、消除边缘易致贫户 户 人、消除突发严重困难户 户 人。(具体名单附后)
村(社区)党总支
村(社区)委会
年 月 日
村(社区)监测帮扶风险消除
对象名单
(共 户 人)
序号 | 村民小组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口 | 识别类型 |
备注:识别类型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填写。
附件2流程五:
乡镇要召开党委、政府班子会议,对各村提出的监测帮扶对象风险消除进行审核,形成3个附件(专题会议纪要、乡镇监测帮扶对象风险消除花名册、上报县巩固振兴领导小组的确定请示)留档保存。以乡(镇)党委、政府名义上报县巩固振兴领导小组确定。
德钦县农户动态监测帮扶风险消除认定表
乡(镇) 村 小组 年 月 日
需认定内容 | 认定情况 |
监测户人均纯收入 | 该户人均纯收入达 元,有稳定、持续性项目支撑,“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达标, (已/未)达到风险消除标准。 |
有安全稳固住房 | 该户住房达 级。 |
适龄青少年就学得到保障 | 该户共有适龄青少年就学 人,入学 人, (有/无)存在因贫辍学、因贫影响继续接受教育问题,就学 (有/无)保障。 |
基本医疗有保障 | 该户家庭成员 人,有 人参加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参保率达到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 (有/无)达到100%,基本医疗有保障。 |
社会养老有保障 | 该户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 人,有 人社会养老有保障,参加养老保险率达到 %。 |
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 该户享受帮扶措施包括:
|
监测户自评认定 意见 | 通过政府、挂钩单位、结对帮扶人帮扶和自己的努力,家庭生产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达到了“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我自愿申请风险消除。 签字(户主): 年 月 日 |
村两委审核意见 | 经实地核查,该户已到风险消除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且公示无异议。经会议研究,拟同意该户消除风险。
签章(村委会): 村委会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审定意见 | 该户已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达到风险消除标准,且公告无异议。经会议研究,同意该户消除风险。
签章: 年 月 日 |
监测户确认签字: 入户调查人员签字: 监委会主任签字:
村委会主任签字: 驻村工作队长签字: 村党总支书记签字:
附件2流程六:
县巩固振兴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各乡镇提出的监测帮扶对象风险消除进行确定,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德钦县监测帮扶风险消除对象花名册、县级确定批复。
德钦县监测户风险消除指标复核表
乡镇 村(社区) 村民小组 农户签字: 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风险消除时间 | ||||
认定项目 | 认定内容 | 认定部门 | 认定项目 | 认定内容 | 认定部门 | |
人均纯收入 | 经入户核查,2022年(核算区间: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该户家庭总收入为: 元,人均纯收入为 元。 |
村委会(签章)
乡(镇)人民政府(签章)
年 月 日 | 就学保障 |
经县教体局对该户家庭适龄少年儿童义务教育阶段情况进行了核实,该户(有、无)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人口,姓名为
不存在贫困辍学情况。 | 县教体局(签章)
年 月 日 | |
饮水保障 | 经县水务局对该户安全饮水情况进行评估认定,该户饮用水为 自来水 ,供水保障率100%,且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饮水安全有保障。 | 县水务局(签章)
年 月 日 | 医疗保障 | 经县医保局对该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实,该户家庭成员共有 人,有
等 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县医保局(签章)
县卫健局(签章) 年 月 日 | |
生产生活用电保障 | 经县供电公司对该户生产生活用电保障进行核实,有可正常使用的生产生活用电保障。 | 县供电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 养老保障 | 经县人社局对该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进行核实,家庭成员共有 人,符合参加的有 人,有
等 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县人社局(签章) 年 月 日 | |
住房保障 | 经县住建局对该户住房情况进行危险性等级认定,该户住房达到《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试行)2017》中的 级标准,属于安全稳固住房。 | 县住建局(签章)
年 月 日 | 项目资金帮扶 | 该户纳入监测以来,共享受到各类帮扶 项,分别为:
|
村委会(签章)
乡(镇)人民政府 (签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四份,户档、村委会、乡镇、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一份
附件3流程一:
德钦县农户动态监测帮扶个人申报表
乡(镇) 村(社区) 小组
户主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家庭人口 | 家庭人均收入(以实际测算为准) | 联系电话 | |||
申请 理由 |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 ||||
备注:需要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附件3流程二:
德钦县农户动态监测帮扶村级研判记录表
乡镇 | 村(社区) | ||||
研判时间 | 研判地点 | 会议主持人 | |||
参加研判的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员(共 人) | 研判人员签字:
| ||||
研判 情况 | 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员集体研判分析,初步拟定共 户作为我村(社区)动态监测帮扶对象。其中, ① 户为脱贫不稳定户; ② 户为边缘易致贫户; ③ 户为突发严重困难户。 在下一步要及时开展实地调查,全面了解农户情况,征求所在小组群众意见,提出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做到研判精准、识别精准、群众认可、措施到位。
村(社区)党总支 村(社区)委会 (盖章) (盖章) | ||||
附件3流程三:
德钦县农户动态监测帮扶实地调查核实表
乡(镇) 村(社区) 小组
核查时间 | 核查人员 | ||
实地核 查情况 | 对该农户的家庭情况、人均收入、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养老保障、低保享受、住房保障、饮水安全、产业发展、劳务输出、因病因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核查了解,征求村民小组支部书记、部分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意见,做到了意见征求广泛、群众评议民主、实地核查深入。(注意在核查过程中,属于突发性灾害造成困难的,要写明具体灾害情况)
| ||
核查 结果 | 经村两委和核查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实地走访,建议该户为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 ||
村民小组支部书记签字: 党员代表签字: 群众代表签字: | |||
拟纳入监测农户授权承诺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
家庭地址: ,
家庭人口 人,其中有劳动能力 人。根据德钦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需要,本人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同意有关部门依法查询家庭财产(资产)、银行流水等信息。
授权承诺人:
年 月 日
德钦县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
乡(镇) 村(居)委会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一、全年种植、林业、渔业产品出售现金及自产自销实物收入 2022年 月 日
品种 名称 | 面积(亩) | 产量 (公斤) | 出售 | 自产自销 | 分品种 收入(元) | 成本 支出 (元) | 净收入 (元) | ||
数量 (公斤) | 金额(元) | 数量(公斤) | 折价金额(元) | ||||||
合计 | |||||||||
注:1.分品种收入=出售金额+自产自销折价金额。
2.净收入=分品种收入-成本支出。
3.成本支出包括:种子种苗、役畜饲料、化肥肥料、农膜 排灌费、汽(柴)油、铁木农具、雇工、租地、机耕机收、水电费、贷款利息等费用。
德钦县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
二、全年养殖业产品出售现金及自产自销实物收入
品种 | 养殖量(头只) | 出售 | 自产自销 | 分品 | 成本 | 净收入 | ||||
数量 | 重量 | 金额 | 数量 | 重量 | 折价 | |||||
合计 | ||||||||||
注:1.分品种收入=出售金额+自产自销折价金额。
2.净收入=分品种收入-成本支出。
3.成本支出包括:仔畜禽种蛋、架子畜禽、饲料、兽药、畜禽防疫、汽(柴)油、 铁木农具、雇工、租地、水电费、贷款利息费用。
德钦县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
三、全年二、三产业产品出售和提供服务现金收入
品种名称 | 出售产品 收入 | 提供服务 收入 | 分品种收入 | 成本支出 | 净收入 |
合计 |
注:1.分品种收入=出售产品收入+提供服务收入。
2.净收入=分品种收入-成本支出。
3.成本支出包括:场地租金、原料成本、税收、管理费、汽(柴)油、铁木工具、技术服务、雇工、租地、水电费、贷款利息等费用。
德钦县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
四、家庭成员务工全年现金及实物收入
务工人员姓名 | 本地务工 | 外出务工 | 实物 补助折价 |
家庭成员务工收入(元/年) | ||||
年平均务工天数(天) | 平均每天工资(元/天) | 全年得到现金工资(元/年) | 年平均务工月数(月) | 平均每月工资(元/月) | 全年得到现金工资(元/年) | 全年务工得到雇主发放的实物补助折价(元/年) | ||
注:全年家庭成员务工总收入=本地务工全年得到的现金工资+外出务工全年得到的现金工资+全年务工得到雇主发放的实物补助折价。
德钦县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
五、全年财产净收入(包括现金收入和实物折价净收入)
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净租金(元) | 出租房屋净收入(元) | 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 全年财产净收入(元) |
注:全年财产净收入=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净租金+出租房屋净收入+其他财产性收入
六、全年转移净收入(包括现金收入和实物折价净收入)
收入项目 | 金额(元) | 收入项目 | 金额(元) | 收入项目 | 金额(元) |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10.定期发放的抚恤金 | 19.城乡居民医疗保险(630/450人) | |||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 20.扶贫款 | |||
3.退耕还林还草补助 | 12.生态护林员补助 | 21.救灾款 | |||
4.草原生态奖励补贴 | 13.产业以奖代补资金 | 22.帮扶单位干部捐赠(实物折金) | |||
5.计划生育专项补助 | 14.农机具补贴 | 23.其他社会捐赠 | |||
6.赡养收入 | 15.畜牧业补贴 | 24.其他转移性收入 | |||
7.离退休金 | 16.购买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 25.医疗保险报销及民政救助 | |||
8.最低生活保障费 | 17.农业生产保险理赔金 | 26.教育帮扶资金 | |||
9.定期救济金 | 18其他生产补贴 | ||||
全年转移净收入合计(元) | |||||
注:1.全年转移性净收入合计=1+.+13。
2.14至26项按实际填报,不计入收入。
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含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
4.定期救济金含高龄补贴、特困供养人员补助、孤儿补助、残疾人员补助、退伍军人定期补助等定期发放的救济金和补助。
德钦县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
七、年度生产性固定资产情况
家庭年末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元)(购买时价值超过1000元、目前能正常使用的生产性固定资产) | |
年度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
八、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公式
农民家庭年纯收入 | = | 全年种植、林业、渔业、产品净收入 | + | 全年养殖业产品净收入 | + | 全年二、三产业产品净收入 | + | 全年家庭成员务工总收入 | + | 全年财产净收入 | + | 全年转移净收入 | - | 年度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
农民家庭年 人均纯收入 | = | 农民家庭 年纯收入 | ÷ | 农业户籍农村 常住人口 |
九、其他
(一)由各县(市、区)组织农业、发改、林业、统计部门,拟定本县(市、区)种植、养殖常见品种年度单产产量、销售价格参考表,供实地调查工作人员计算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时参考。
(二)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由开展实地调查的集中排查工作队员统一按上述方法核算。
户主:
村民小组组长: 入户调查人员:
年 月 日
附件3流程四:
德钦县农户动态监测帮扶评议会议记录表
乡镇 | 村(社区) | ||||||
评议时间 | 评议地点 | 会议主持人 | |||||
参加评议的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 | 签字(手印):
| ||||||
评议 情况 | 经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集体评议,决定共 户作为我村(社区)动态监测帮扶对象,经评议公示后,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
村(社区)党总支 村(社区)委会 (盖章) (盖章) | ||||||
德钦县 乡(镇) 村(社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评议结果公示
按照《云南省巩固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和省州关于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经个人申请、综合研判分析、实地调查了解、召开评议会议,确定 户作为我村(社区)动态监测帮扶对象。其中,脱贫不稳定户 户、边缘易致贫户 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户。(具体名单附后)
如有异议,在5个工作日内,向村(社区)两委提出意见。
村(社区)党总支 村(社区)委会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请求审定 村(社区)防止返贫
监测帮扶对象的请示
乡(镇)党委、政府
按照国家和省州关于做好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相关要求,按照个人申请、综合研判分析、实地调查了解、召开评议会议、公开公示等程序,确定 户 人作为我村(社区)动态监测帮扶对象。其中,脱贫不稳定户 户 人、边缘易致贫户 户 人、突发严重困难户 户 人。(具体名单附后)
村(社区)党总支
村(社区)委会
年 月 日
村(社区)监测帮扶对象名单
(共 户 人)
序号 | 村民小组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口 | 识别类型 |
备注:识别类型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填写。
附件3流程五:
乡镇要召开党委、政府班子会议,对各村提出的监测帮扶对象进行审核,结合各村提出的建议,制定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人,形成3个附件(专题会议纪要、乡镇动态监测帮扶对象花名册、上报县领导小组的确定请示)留档保存。以乡(镇)党委、政府名义上报县巩固振兴领导小组确定。
附件3流程六:
县巩固振兴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各乡镇提出的监测帮扶对象进行确定,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德钦县监测帮扶对象花名册、县级确定批复。要明确帮扶责任部门,全面落实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