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通过查看资金拨付审批文件、支付凭证、救灾资金发放台账、相关公示记录等方式,对救灾资金发放是否符合相关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了详细核查,同步检查了各乡镇应急救灾物资仓库规范管理及物资储备情况,实地查看了部分受灾群众受灾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乡镇还未完成2024年下拨的4笔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付工作,工作组要求各乡镇要及时整改,严格按照《云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必须于12月之前将专项救灾资金发放给受灾群众,专款专用,涉及群众灾后修复的,必须严格完善材料,经得起查验。
检查工作强调,习近平总书记时刻牵挂受灾群众安危冷暖,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冬春救助是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救助主体责任,深入细致摸排确定需救助对象,规范履行救助程序,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和温暖送达受灾群众,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当前已经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期,各乡镇要加强林区管理;要坚持以防为主,把控源头,紧盯重点,切实做到防未、防危、防违;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载体,高频率、多角度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全民防火意识;要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与毗邻乡镇场密切沟通,做到信息互通、队伍互动,形成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