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平镇人民政府文件
升政发〔2022〕166号
升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8月特困人员的数据审核报告
县民政局:
根据《德钦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的通知》(德民发〔2019〕26号)文件要求,经我镇认真审核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的特困人员,8月我镇系统中农村特困供养无减少新增人员。城镇特困8月我镇系统中城镇特困供养无减少新增人员。现需发放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0户10人的特困基本生活救助资金9480元,护理补贴金额652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6户6人的基本生活救助资金5688元,护理补贴金额490元。恳请县民政局给予及时发放升平镇9月特困供养人员各补助资金,为谢。
升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