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T890131/202500610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
公开日期
2025-08-18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关于2025年8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18 08:45     浏览次数: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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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87-8412628(传真)、13988716523(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钦县环境监测监察业务大楼

传    真:0877-8412628    邮编:6745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南省德钦县腊卡铁锰多金属矿探矿工程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拖顶乡

广东创富造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长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建设内容主要为探矿,勘查对象主要为区内发现的V1 矿体、V2 矿体,本项目探矿权范围由22个拐点圈定,勘查面积为22.6093km2,项目勘探期为5年。

本次勘探为地表钻探和槽探,在V1号矿体分布的 0~16号勘探线之间、在V2号矿体分布的 19~27 号勘探线之间按勘查工程间距布置地表槽探工程;在 0~16 号勘探线之间的15、11、7、3、0、4、8、12、16号勘探线和19、23、27号勘探线设计钻探工程。 本项目涉及临时用地28块,临时用地的范围含勘查作业临时用地施工区(包括钻孔平台、探槽等),探矿工程临时占地面积合计2682m²,本探矿项目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勘探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定期对勘探机械及运输车辆等进行检测与维护,保障勘探机械及运输车辆正常运行,做到尾气达标排放。②在勘探过程中,对勘探作业面、道路等地表裸露的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可减少作业场所及道路扬尘产生量,有效控制项目区域内扬尘的产生量。③槽探过程中,及时将开挖土石方回填探槽,避免土石方长时间堆存,减少风力扬尘的产生。

2.勘探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勘探时间,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勘探。②勘探人员不在矿区生活,选择附近村庄租用民房生活,生活污水依托村庄已有设施处理,旱厕及化粪池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运,用作农家肥。③钻孔废水采用不落地工艺,并设移动式泥浆收集池。每个钻孔钻探结束后收集箱内上清液回用于后续钻探用水及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池底少量污泥用于钻孔回填,孔口使用水泥封闭,并严格按照地质设计封孔要求,保证封孔位置及质量,便于地下水恢复。④3个水文井的洗井废水和泥浆废水一起收集至泥浆收集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使用不完的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周边绿化浇洒,不外排。

3.勘探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减慢车速;②在居民点周围施工时设置临时隔声屏障;③施工设备安装减震垫进行降噪;④避免夜间22:00至6:00施工。

4.勘探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使用简易垃圾桶(袋)进行收集,定期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②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要做好“三防”措施,废矿物油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③废油漆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④钻探过程中,由于钻井平台的平整,会产生少量的废土石方,暂存于井场入口附近,为防止水土流失,上盖防水帆布;钻井平台平整工作完工后及时回填边坡较陡处。⑤钻井产生的泥浆经移动式泥浆池收集,泥浆经收集后循环使用,完井后,使用不完的泥浆在泥浆池中进行固化、填埋处理。⑥探槽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在探槽两侧就近临时堆放于相对稳定的地方并用防水布遮盖,待到单个工程施工结束后,全部用于回填探槽。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钻孔进行封堵,对探槽进行回填并生态恢复,避免雨天地表径流污染地下水,同时也能避免不同地下水层之间相互交流。②施工废水不得随意外排,作业区及时洒水降尘,并对固废按照要求处置。③在租用的办公生活区空房设置一个危废暂存间对废机油进行暂存,并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油品跑冒滴漏。

6.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探槽地处陡坡或上部汇水面积大、易遭受洪水冲刷的场地,应在探槽上方布置截水沟,在土方临时堆放点下方布置临时围挡,防止水土流失,单个探槽取样完后及时回填土石方。②钻探按顺序逐一施工,施工结束一个钻探点后立即进行回填或封孔,且不在雨天进行勘探作业,可以有效减少水土流失量。③对临时堆放没有及时回填的土石方雨天采用土工布覆盖,避免雨水冲刷。

7.生态保护措施

①优化项目施工方案,勘探点尽量避让陡坡,减少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概率;避让周边林木,不得随意砍伐。②探矿期间,应对以往工作遗留的施工迹地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尽早使地表恢复原貌,土地恢复绿化覆土期间会产生扬尘,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③对本次探矿临时占地等破坏区,勘探结束后要进行复垦和植被重建工作,要进行土地平整、耕翻机械碾压后土壤,并在适当季节进行植树、种草工作。绿化植被选用当地物种,禁止引入外来入侵物种。④各探点产生的弃渣临时单独堆放于各探点附近空地处或植被较差的地段,拟用雨篷布遮盖,待单个探点采用工作完成后,回填平整,再覆盖表土,以便于对各个探点进行植被恢复。环评要求所剥离表土分层堆放,分层回填。⑤各钻探场地布设开挖前,应预先剥离表土,临时堆放于钻孔平台附近的平缓荒地。探矿结束后及时封孔。⑥应对区内各勘查施工器材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遗留在区内。填埋坑覆土填埋、拍实。⑦勘探后期制定土地复垦计划和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严格按方案进行植被恢复。⑧巡视调查整个探矿区域,查看区域内施工迹地的生态恢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处理,不留遗留问题。⑨加强思想教育,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规,提高勘探人员环保意识。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探矿工程,主要涉及钻探施工和槽探施工,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随探矿施工期结束而停止,不存在运营期。因此,本项目不进行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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