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T890131/202100220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
公开日期
2021-04-21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关于2021年4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1 10:58     浏览次数: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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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关于2021年4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87-8412628(传真)、13988716523(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钦县环境监测监察业务大楼

传    真:0877-8412628    邮编:6745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德钦县阿东河二期河道治理工程

 河道治理工程位于德钦县升平镇阿东村委会辖区内,总治理长度为3.532km;工程治理起点为曲龙贡村民小组,终点为子都村民小组。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8°51′17.38885″~98°49′36.12687″,北纬28°33′26.61709″~28°33′48.31402″之间

德钦县水务局 

云南恒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河道治理工程总治理长度为3.532km治理段总体为“L”型,治理河段断面最窄处宽6.1m,最宽处29.9m。两岸治理堤防总长2.817km,其中左岸治理堤防长1.060km,右岸治理堤防长1.757km。河道治理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本次治理河段新建C20埋石混凝土挡墙2817m;其中重力式挡墙2522m,左岸1060m,右岸1462m;贴坡式挡墙295m,右岸295m;设置亲水平台3道、防冲坎3道,农灌取水口2个、改建机耕桥1座,改建人行桥2座,排涝口5个。本次阿东河治理段河道防洪标准取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 

①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降低扬尘对道路两侧的影响。

②共3个施工段,每个施工段均设置300~400m洒水降尘软管,晴天每天采用洒水降尘软管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

③施工中土方挖掘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等扬尘较多的工序应尽量选择在无大风的天气进行,原材料堆放处固定设置,以便采取防尘措施。

④车辆驶出工地前应用水将车轮子上的泥土去除干净,防止沿程影响路面环境,同时施工人员应对门前的道路实行保洁制度。

⑤建设单位应加强监督管理、强调文明施工。 

2、废水 

①各施工段产生的废水经设置临时沉淀池(容积1m³)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禁止排至河道。

②每个施工段设抽水泵1套,采用潜水泵抽排基坑水用于该施工段施工用水,多余基坑水经抽水泵抽排至河流。 

3、噪声 

①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此外,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施工。

②施工时应在工程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施工场地边界的区域。

③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尤其是进入环境敏感地区时,应减少或杜绝鸣笛,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

④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进行施工的,提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安民告示;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要求在工程开工15日内向所在区环保局提出申报,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管理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⑤除上述措施外,还应与沿线居民建立良好的社区关系,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和居民应在施工作业前予以通知,并随时向他们汇报施工进度及施工中对降低噪声采取的措施。

4、固废 

①每个施工段设置2个垃圾桶,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施工单位统一运至乡镇垃圾集中处置点集中处置。

②每个施工段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经收集、回收利用后,运至当地乡镇建筑垃圾集中处置点进行处置。

③每个施工段旱厕粪便待施工结束后清掏作为农肥。

④围堰拆除过程产生垃圾及施工过程产生弃方设置弃渣场堆存,不得留在河内。

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根据《德钦县阿东河二期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水土保持章节,本工程施工期采取的水土流失防止措施如下:

(1)河道工程治理区

A、植物措施

为改善美化河堤环境,在适宜绿化的边坡顶部恢复绿化,造林采取撒播紫云英,撒播密度60kg/hm2,撒播面积为0.07hm2。河道工程区临时占用的梯坪地进行土地复耕,共复耕0.91hm²,工程量包含表土剥离0.35万m³,表土回覆0.35万m³,土地整治0.91hm²。

(2)弃渣场区

A、工程措施

工程区弃渣量为2.18万m³(松方2.90万m3),布设1个弃渣场堆放。主要河道工程、围堰拆除等建设产生的弃渣。

B、拦挡措施

本弃渣场布置在河堤后空地上,设计直接利用设计河堤作为挡护措施。

C、截/排水措施

考虑沿渣场堆渣右侧布置渣场排水沟,以疏导坡面汇水,设计断面尺寸为:沟底比降0.03,深0.6m(考虑0.1m的安全超高),底宽0.5m,边坡比1:0.5, C20砼厚0.15m,截排水沟延伸至沟底。

弃渣场主要措施:土地复耕0.90hm2,截水沟261m,沉沙池1座;工程量汇总为:表土回覆2700m3,全面整地0.90hm2,人工挖截排水沟164.43 m3,土方开挖32.00m3,土方回填11.64 m3,C20混凝土106.62m3。

3)表土堆场区

A、临时措施

为了维护临时堆放边坡的稳定,防止发生滑坡、塌方及产生强流失,考虑在堆放周围布设拦挡措施进行拦挡,临时拦挡采用编织袋挡墙,采用“品”字形紧密排列的堆砌方式,编织袋装土堆高为1m,顶宽为0.5m,底宽1.5m,坡比1:0.5,编织袋装土直接利用回填土,袋中的回填土用于河堤回填;针对堆场边坡水土流失,设计在边坡区域采用无纺布临时覆盖。

表5-1  临时措施工程量见表

项目分区

临时挡护

临时覆盖

长(m)

编织袋挡墙填筑(m3)

编织袋挡墙拆除(m3)

面积(hm2)

无纺布覆盖(m2)

回填料临时堆存场

850

850

850

0.24

2400

(4)施工场地区

本工程施工辅助设施区临时占地0.45hm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采取临时措施。

A、临时措施

临时措施由于施工辅助设施区堆存砂石料,临时堆存于本区一角。设计在采用无纺布临时覆盖,覆盖面积0.12hm2,需无纺布1200m²。

B、植物措施

对施工生产区临时占用的梯坪地进行土地复耕,共复耕0.45hm²,工程量包含表土剥离0.14万m³,表土回覆0.14万m³,土地整治0.45hm²。

其他

①对施工单位提出要求,明确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以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②做好施工期现场监察记录;施工过程环保措施建设等过程,做好照片及影像记录。

③对每个施工段设置的临时旱厕按要求进行清理、临时施工迹地按要求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废进行清理。

④对施工迹地如临时施工场地、弃渣场等进行生态恢复。

(二)运营期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为德钦县阿东河二期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为了充分发挥防洪效益,由当地水务局对水利设施进行全面管理,并优化调度运行,避免上下游用水、防洪矛盾,通过对阿东河的治理改善本身及周围地区的环境,建成阿东河较完整的防洪体系,工程竣工后无机械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排放,工程运营期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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