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一、完成整改
1.督察报告指出:一些县(市)和部门对迪庆州位于长江经济带重要地位的认识不足,对生态系统脆弱敏感、自然生态一旦遭到破坏难以恢复的严峻现实缺乏应有的清醒及工作紧迫感,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见惯不惯”;有的干部保护优先意识不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树得不牢,甚至有的部门和干部将生态红线看作发展的“拦路虎”。将项目审批难、落地难归因于迪庆州生态红线占比大、自然保护地占比高。
2.督察报告指出:2022年3月,迪庆州印发的《迪庆州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各县(市)应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责任。但直至督察进驻,香格里拉市仍未正式印发实施,维西县在督察进驻前才印发。且维西、德钦两县在制定责任清单时没有紧密结合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做到“清单具体化”,大多与州级责任清单雷同,上下一般粗,如:维西、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的责任清单与州文化和旅游局完全一致。
3.督察报告指出: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迪庆州压实属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河长联系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责任力度不够,部分河长联系部门未按要求落实服务联系河长、协助河长巡河、督办河湖问题整改等责任,出现河(湖)长办“单打独斗”的现象。督察发现,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要完成河湖“清四乱”问题的整改销号,但截至2022年10月31日,迪庆州共排查河湖“四乱”问题23个,整改销号仅13个,销号率56.52%,排名全省倒数第一。
4.督察报告指出:迪庆州在水资源管理过程中,取水证无序发放,无证取水的问题屡见不鲜。督察发现,2022年全州有52个取水许可证越级发证问题;部分县(市)水资源保护监管不力,香格里拉市2022年有103户非法取用地下水;维西县有26起无证取水问题,现场督察还发现,永春河白水大桥附近的清水湾采砂场正在无证取水。
5.督察报告指出:2021年11月和2022年5月,云南省、迪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先后下达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要求德钦县加快推进三明鑫疆矿业有限公司尼仁铜矿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闭库工作,2021年3月,德钦县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但后续跟进措施不力,导致闭库工作始终无实质性推进。现场督察发现,该尾矿库闭库工作仍处于停滞状态,且紧邻金沙江岸线不足300米,边坡稳定性极差,坝体损毁严重,有明显雨水冲沟和垮塌痕迹,安全隐患相当突出,严重威胁金沙江水域环境安全。
6.督察报告指出:2020年,应急管理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红线的或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要实行闭库。但督察发现,迪庆州目前停用的尾矿库应闭不闭问题较为普遍,安全隐患及次生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如:香格里拉市吴家沟、塘浪顶等尾矿库停用时间已超3年,按照规定应当闭库,但截至督察时仍未闭库。
7.督察报告指出:根据《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香格里拉市应于2019年9月底前形成污水管网排查报告和管道检测评估报告,但督察发现,香格里拉市2020年7月才开始检测工作,管网检测工作严重滞后,截至督察时,仅完成建成区50%范围的管网检测,对管网的具体情况处于模糊状态。
8.督察报告指出:香格里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调节池长期以来处于高位运行,环境风险较大。现场督察发现,香格里拉市原计划2022年12月底建成投运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目前仅完成土建,设备未安装,按时建成投运已无可能,导致每天不仅约20吨餐厨垃圾违规继续填埋,还会增加渗滤液积存,进一步加剧渗滤液外溢风险。督察还发现,香格里拉、德钦垃圾填埋场存在地下水监测井超标现象。其中:香格里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氨氮超标1526倍、耗氧量超标57倍、氯化物超标15.9倍、总硬度超标3.3倍;德钦县2022年亚硝酸盐(以N计)超标0.14倍。
9.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中要求到2020年底,对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线、九大高原湖泊重点敏感区域城市(县城)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水质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但现场督察发现,维西县污水处理厂、德钦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还未完成,已超要求完成时限近2年。
10.督察报告指出: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均指出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存在生态流量泄放不足、监控设施位置不准确等问题没有被及时纠正等问题。督察发现,迪庆州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力度还显不够,生态流量泄放不足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州级整改方案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背景下,2022年以来,迪庆州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较差或连续多月泄放不合格等问题,多次被省级有关部门通报。督察组下沉维西县调取平台监控数据时还发现,吉岔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弄独河水电站数据未上传。
11.督察报告指出:迪庆州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开展并完成13个堆存点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其中,2022年3月底前应完成废渣堆存点风险评估,2022年6月底前应完成污染防治方案。督察发现,香格里拉市鼎立金子沟尾矿库等尚未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塘浪顶尾矿库等6个堆存点风险评估报告尚未通过专家审查。此外,现场督察还发现,香格里拉市华西矿业尾矿库堆存不规范,堆积坝体上有尾矿外溢痕迹;红山铜矿尾矿库渗滤液收集池无法满足应急收集的需求,存在外溢的风险;维西县白马吉矿业有限公司部分废渣经雨水冲刷流失到厂区外,下方耕地存在安全隐患。
二、达到时序进度
1.督察报告指出:香格里拉市城市配套管网建设力度不够,建成区金沙路、旺池卡、北郊社区等多个片区及城郊结合部约7.86km2区域内生活污水未能有效收集处理,导致流经城区的纳赤河、奶子河、龙潭河生活污水直排现象突出。经测算,香格里拉市城市生活污水2022年10月份收集率仅为28.69%。监测数据显示,龙潭河入城前的水质监测结果为Ⅱ类,流经城区后汇入纳赤河口处的水质监测结果为劣Ⅴ类。现场督察发现,奶子河河道内餐厨垃圾、生活垃圾随处可见,下游西内环奶子河大桥草地已汇集形成多处大小不一的“臭水坑”。此外,已建成管网还存在错接、混接、漏接等现象。同时,迪庆州城镇截污干管“多水合流”,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未真正发挥治污效果的问题普遍存在。如,香格里拉市第一、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化学需氧量浓度在100mg/L左右,远低于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浓度233.46mg/L。德钦县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多数月份低于100mg/L。
2.督察报告指出: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主要指出迪庆州“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地矿山关闭后,生态修复工作还未完成”的问题。督察组核查发现,迪庆州“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内共有矿业权59个,虽已全部关停并政策性退出,但由于退出机制不完善,目前生态修复责任主体未确定,生态修复方案设计工作还未完成,生态修复工作尚未有实质性开展。如:位于“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范围内的香格里拉市永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跳镇永胜村钨矿等矿企,并未根据《云南省加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管理若干规定》要求彻底整治。
3.督察报告指出:根据州级整改方案,2025年12月31日前,迪庆州要完成生态修复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共288座,占损面积747.92公顷。截至督察时,迪庆州还有矿山201个,图斑总面积361.3公顷需要开展生态修复。此外,已完成生态修复的部分矿山后期管护不到位,生态恢复效果不佳。如: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联合村雄山砂石厂、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三村峡勾批砂石厂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主体工程虽已完成,但植被恢复成活率较低,达不到林业验收技术规范。
4.投诉举报件:德钦县云岭乡南卓铅锌矿选矿厂土壤金属超标问题,云岭乡于2024年4月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整改方案。2024年6月1日,第三轮中央环保下沉督察组对南佐铅锌矿进行现场督察,并调阅了南佐铅锌矿历史遗留尾矿渣堆存点调查情况及选厂治理方案初稿。督察组建议:采取当前开展的风险管控无法整改销号,建议采取土壤置换的方式根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