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指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
接收反馈问题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抓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整改目标:全县上下对德钦作为祖国西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认识更加深刻,争当云南省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模范的意识更加自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更加牢固,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从最严格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两端发力,积极探索保护和发展协同共进新路。
整改措施:
(一)提高站位、坚决抗牢整改责任。我县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保护作为第一要务,坚决抗牢生态保护主体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摆上县政府重要工作日程,2021年全年,在县政府常务会、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研究部署相关工作19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同时,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德钦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毫不动摇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的绿色发展。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高位推动,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以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坚持“生态立县、环境优先”的原则,落实环境保护分级责任制度,按照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要求,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任务到点、责任到人。
(三)科学部署,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严格细致对照督察报告指出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的问题,对标对表、实事求是确定整改措施,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规定时限上报州政府。按照“一个问题一个牵头单位、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逐个问题制定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以目标和时限倒逼问题整改,稳步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四)强化督导,跟踪督办落实整改。把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对督察交办的2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强力整改,由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有关督促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