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指出:国道214线香德二级公路建设第四合同段和第五合同段建设工地违法设立在自然保护区内,弃土场违规占用林地,砂石违法开采破坏植被。
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按照2016年9月开展的白马雪山段植被恢复工作,继续开展植被恢复。于2018年4月对未完成的老214线白马雪山段采石采砂点植被恢复,并于2018年11月完成施工影响区域全部植被恢复工作。迪庆州林业局根据《关于成立国道214线香德二级公路白马雪山段施工影响区域植被恢复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及验收专家组通知》(迪林发〔2018〕224号)文件的要求,牵头组织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德钦分局等六部门为主的验收领导小组和验收专家组,于2018年10月15日至16日,沿214线香德二级公路白马雪山段对施工影响区域植被恢复情况进行了实地验收,经现地查验,植被恢复面积与设计面积一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草坪覆盖率达到项目设计要求,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