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功能,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迪庆州民政局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事实办法(试行)》迪民发[2023]17号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2025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具有德钦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按不低于5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三、资金发放情况
2025年7月全县需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人数969人,总资金48450元。其中:升平镇70人,3500元;奔子栏镇180人,9000元;燕门乡68人,3400元;云岭乡82人,4100元;佛山乡33人,1650元;羊拉乡109人,5450元;拖顶乡165人,8250元;霞若乡128人,6400元;巴迪乡67人,3350元;叶枝镇67人,3350元。
四、2025年7月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已于7月11日起由县民政局完成统一发放,请各乡镇做好公示工作,并加强人员增减数据动态情况。
附:2025年7月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花名册及汇总表
德钦县民政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