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民发〔2024〕78号
此里卓玛等发起人: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立德钦县佛山乡巴美村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协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德钦县佛山乡巴美村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协会。请在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领取登记证书。
二、德钦县佛山乡巴美村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德钦县文化旅游局。德钦县佛山乡巴美村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协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核准的社团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德钦县民政局
2024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