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钦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德政发〔2016〕17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2023年1月起两项补贴标准为:重度残疾一级月人均100元;二级残疾月人均90元;困难残疾月人均90元,重度残疾中建档立卡因残致贫残疾人同时享受困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2021年7月起,德钦辖区户籍的低保家庭中的一二级残疾人开始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二、资金分配情况
2026年1月份德钦县需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3055人次,277790元。其中重度一级284人,28400元;重度二级795人,71550元;困难残疾人1976人,177840元。其中燕门乡226人次,20340元;云岭乡126人次,11340元;佛山乡63人次,5670元;升平镇112人次,10080元;奔子栏镇206人次,18540元;羊拉乡239人次,21510元;拖顶乡254人次,22860元;霞若乡317人次,28530元;巴迪乡193人次,17370元;叶枝镇240人次,21600元。
三、2026年1月份德钦县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于1月12日起由县级完成统一发放,请各乡镇做好通知工作,并加强每月账号及人员增减数据动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