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幼儿园招生简章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为目标,切实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依法实施我园招生入园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幼儿的教育服务体系。按照《德钦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划片招生工作的通知》德教体发〔2023〕81号文件要求和《迪庆州教育体育局迪庆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迪庆州公安局迪庆州应急管理局迪庆州消防救援支队联发文关于对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符合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优待政策的通知(迪教体发〔2020〕82号)》文件精神,七月份我园将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小班幼儿招生工作,现将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1.幼儿园简介
德钦县幼儿园创办于1960年,2014年8月迁入新校址,现校园占地面积4619.11平方米,建筑面积6853平方米,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教育体育局的关心支持下,我园办园条件得到了完善、补充,办园水平得到提升,办园行为逐步规范,2019年7月认定为云南省一级二等幼儿园,2023年1月认定为云南省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目前全园教职工共60人,共设立了大、中、小13个教学班。
2.招生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能够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3.招收计划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能够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4.招生办法
(一)招录方式
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生源直接招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批次、第四批次:在之前批次有剩余学位情况下,招收年龄偏大的幼儿。
(二)面向社会进行小班适龄幼儿分批次招生工作
第一批次
8:30—9:00
(1)军人适龄子女,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凭军人所在县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查并出具证明及就学意向。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凭州级以上公安部门政治处审查并出具证明及就读意向。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适龄子女,凭州级以上应急管理局和综合性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审查并出具证明及就学意向。
(4)民政福利机构养育孤儿、事实无人抚养适龄儿童,持福利院公函及相应证明材料。
请符合以上就读条件的家长在7月5日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招生当天和报名材料一并提供。
第二批次
9:00—12:00
(1)招收县城机关、事业、国企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适龄幼儿以及适龄残疾幼儿(按照德钦县幼儿园简章中“单位证明”模板到工作单位开具单位证明及工资明细)。
(2)幼儿园招生片区内的阿墩子、敦和、巨水村(飞来寺组、日因卡组、点顶组、雾浓顶组、谷久农组、拉水组、八子冲组、开贡组、红玖小组9个村民小组)的适龄幼儿以及适龄残疾幼儿。(以报名幼儿的户籍为准)
该批次中,根据“德钦县提升教师待遇实施意见”,教师子女可凭“德钦县教师礼遇优待卡”优先报名。
第三批次
14:00—16:00
第一批和第二批招收后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先招收县外务工、随迁幼儿(2021年2月28日以前出生的幼儿), 该批次报名要在以上材料基础上,监护人还请携带工作单位证明、工资明细或工商营业执照、公安机关发放的暂住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随迁子女要提供房产证和工作证明。
第四批次
16:00—18:00
在第一、第二、第三批次招收后,还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再招收德钦县六乡两镇进城务工幼儿(2021年2月28日以前出生的幼儿)。该批次报名,需要携带幼儿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监护人一方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或能证明就近入园需求的材料(如果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有作假情况,将取消入园资格)。
第三批次、第四批次在7月6日招生当天只做登记(3岁半以上幼儿),然后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年龄大小招收。并且在招收过程出现材料造假现象,本园发现后取消入园资格。
5.招生时间、地点
2024年7月6日 8:30—18:00
德钦县幼儿园
6.报名流程
根据“招生方案”,幼儿监护人按照通知时间到德钦县幼儿园,在工作人员的安排指挥下排队进行报名和登记。带幼儿报名相关材料到德钦县幼儿园排队(无需提前排队)→登记幼儿相关材料信息→已录取幼儿需要扫码进入新生群,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方可离开。
7.招生材料
幼儿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德钦县幼儿园简章中“单位证明”模板到工作单位开具单位证明及工资明细)。
8.温馨提示
(1)报名登记的幼儿监护人需要扫描简章下方的二维码或搜索“德钦县幼儿园”关注微信公众号,后续相关通知将在公众号上发布。
(2)为保障大家的健康安全,报名期间不拥挤,保持安全距离,排队等候。
(3)报名无需提前排队。招生工作设有公示环节,请大家监督;如果发现监护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属实,将取消孩子的录取资格,所有后果请家长自负。
(4)所有片区内适龄幼儿,如果不按招生时间当天前往幼儿园报名,将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5)对报名材料作假或蓄意制造报名恐慌、混乱引发不良影响的家长,幼儿园有权不予受理报名确认、录取,并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适龄幼儿监护人做好材料准备,务必在招生当天按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我园春季学期不招收新生。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拉姆老师 13988782282 李老师13988745184 罗老师 13988738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