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734X5/202400312
文  号
来 源
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4-07-10
德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项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0 15:27     浏览次数: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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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项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4年   第 22

(总第2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和《德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项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实施方案》,我局对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项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412023831德钦妇幼保健院收到疫情防控资金25.33元。其中:中央资金3万元,省级资金13.33万元,县级级资金9万元。

截止2023年8月31日,支出24.91万元,上缴财政0.42万元,资金结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挤占、挪用疫情防控专项资金5509.2元。

2.账外资产58100元。

审计处理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1,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防治补助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云财社〔2020〕26号)"三、管理要求(二)加强资金绩效,规范资金使用……补助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的规定。德钦妇幼保健院应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挪用的财政资金并归还资金原渠道,在今后工作中必须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确需做出调整的,必须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针对上述问题2,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三号——固定资产》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通用设备1000元、专用设备15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的规定。德钦妇幼保健院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审计建议:1.建议德钦县妇幼保健院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制度,强化内部约束,提高财务风险防范意识,确保资金支出合理合规。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新增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单位的物资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加强沟通协作,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保证账卡、账实相符。

根据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反馈的《德钦县妇计中心关于审计局审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项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党的整改报告》,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针对问题1,已经全额收回至单位账户,完成整改。针对问题2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已经对未进行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入账登记。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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