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734X5/202400303
文  号
来 源
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4-05-21
德钦县霞若乡2021年第一批财政扶贫 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竣工 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1 11:01     浏览次数: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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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霞若乡2021年第一批财政扶贫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竣工

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   第 14

(总第2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德钦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对德钦县霞若乡2021年第一批财政扶贫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现将审计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霞若乡月仁村、得觉屯社区、粗卡通村、南着村;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月仁村集体经济玫瑰基地新建100立方米蓄水池1座;新建冷干房1座,建筑面积为168.07平方米;新建烘干房8座,其中:建筑面积为19.6平方米的6座,建筑面积为24.46平方米的2座。得觉屯社区新建DN200钢管8.4米,DN200PE主给水管171米,DN160PE主给水管134米,DN63PE支管965米;新建120立方米蓄水池1座;新建排水沟渠30米;新建蔬菜大棚内管道4747.2米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粗卡通村11个小组农田围栏总长48038米(涉及粗丁、克通、叶通、粗格丁、共争、傈僳尼拉、南里组、同古树、昆仁、格里、四卡11个小组)。南着乡村旅游接待中心厨房改造106.98平方米;栈道改造318.2平方米;客房改造6栋,总建筑面积199.26平方米。

本项目整体于2021年6月8日开工,于2021年12月29日完工验收,总工期205天。

建设单位为德钦县霞若傈僳族乡人民政府,监理单位为云南同磊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云南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骐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思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欧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滩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5月8日,德钦县霞若傈僳族乡人民政府以《霞若傈僳族乡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审查德钦县霞若乡2021年第一批财政扶贫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霞政发〔2021〕98号),请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德钦县霞若乡2021年第一批财政扶贫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给予批复。                                                                           

2021年5月8日,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德钦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 德钦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德钦县霞若乡2021年第一批财政扶贫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德发改复〔2021〕21号),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批复项目总投资76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为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经审计,该建设项目审定完成投资合计751.1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698.86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52.2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本项目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本次审计发现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多计招标代理费、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49 133.56元

(二)多计招标代理费563.28元

(三)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

项目管理和建设程序方面发现的问题。

1.未按招投标文件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

    2.质保金管理不规范。

3.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手续。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德钦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

(一)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49 133.56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149 133.56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

(二)多计招标代理费563.28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收回多计招标代理费563.28元。

(三)存在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履行纳税义务,足额补缴印花税。

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项目财务核算,完整、准确登记会计账簿。

项目管理和建设程序方面发现的问题。

1.未按招投标文件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在以后的建设项目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2.质保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在以后的建设项目中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相关规定。

3.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手续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在以后的建设项目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审计建议:(一)建设单位应加强把控项目的实施情况,结算时严格审查施工方上报的工程量,增强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强对聘请的中介机构的管理和中介机构提供成果的复核工作,发挥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二)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发挥单位的管理作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三)建议建设单位加强项目资料审核,保证项目资料规范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四)本项目实际到位资金7 610 000元,与审定投资7 511 117.15元相比,项目资金实际结余98 882.85元,议建设单位加强结余资金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审计查出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49 133.56元的问题德钦县霞若傈僳族乡人民政府已严格执行审计决定,按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确认的审定金额对账务进行了调整,多付的工程款已收回

(二)多计招标代理费563.28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已收回多计招标代理费563.28元。

(三)存在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德钦县霞若傈僳族乡人民政府已经缴纳印花税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建设单位反馈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项目财务核算,完整、准确登记会计账簿。

(五)审计发现存在项目管理和建设程序方面的问题,建设单位反馈将在以后的建设项目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和建设程序方面的相关规定。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霞若傈僳族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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