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巴迪乡森林防火承诺书
巴迪乡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 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各级消防组织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 对建设单位消防监督检查及单位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保证人员、措施、资金“三到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整改;
三、 严格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设施,明确专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保证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防火间距、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消防水源符合要求,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四、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巡查,确定防火巡查人员、检查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对易发生火灾事故部位实行24小时重点监控;
五、 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常识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保证每名员工熟知掌握“三懂六会”(即:懂火灾的危害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火灾逃生)及本岗位消防安全常识,职工消防培训教育率达到100%。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工地临时用房、临时设施进行消防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六、 保证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在动火施工作业前,严格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七、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严格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月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八、 我单位自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做好消防工作,若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 我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坚决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道路交通与我们息息相关,道路交通安全影响千家万户的幸福。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为了本人以及社会大众的平安、幸福,我承诺做到:
一、 做到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云南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时刻牢记交通安全,确保出行安全。
二、 做到安全走路,不在机动车道任意横穿,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不翻越和横跨护栏,没有人行横道时,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闪赶快行”,确保自身安全。
三、 做到不搭乘无牌无证的摩托车、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搭乘超载、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酒后、疲劳驾驶人的车,对自己生命负责。
四、 做到驾驶非机动车时走非机动车道,没有机动车道的靠道路右侧通行。
五、 做到不违章载客载货,不驾驶改装拼装车辆,不疲劳驾车,不酒驾、醉驾,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不盲目高速,不开斗气车,不乱停乱放,不违章超车。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守则,对本人行为负责,做文明守法公民。
为配合巴迪乡人民政府开展缉枪治爆工作,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做一个守法公民。我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枪爆等危险物品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
二、不非法买卖、持有私存、私藏枪爆等危险物品;
三、不在网上及其他地方购买原材料组装、改制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
四、不购买射钉器改制射钉枪,不利用射钉弹和烟花爆竹制作爆炸物品;
五、发现非法持有、私藏、买卖、制造、改制、走私枪爆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巴迪乡扫黑除恶承诺书
巴迪乡人民政府:
本人认真学习并领会相关部门及上级下发的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同时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一、管好自己及家庭成员,确保不涉黑涉恶。
二、做好协调配合,确保做好涉黑、涉恶账户的查询、冻结工作,有效切断黑恶犯罪资金流动渠道,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三、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确保不参与以下行为:
(一)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
(二)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或与黑恶势力合作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三)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
(四)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
(五)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
(六)骗贷;
(七)非法集资;
(八)洗钱;
(九)赌博;
(十)套路贷;
(十一)电信诈骗;
(十二)其他涉黑涉恶行为。
四、履行银行社会责任,确保不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一)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资金账户、转账,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证、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二)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从事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信贷服务;
(三)与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开展信贷等形式的业务合作。
五、积极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按规定流程进行报送。做好公众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提高对涉黑涉恶行为的警觉性,防范诈骗等不法行为侵害。
巴迪乡禁毒承诺书
禁毒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关系到家庭的和谐幸福、社会的安定和团结,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衰存亡,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家庭每位成员做起,筑起反毒、防毒、拒毒的“铜墙铁壁”为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本人郑重承诺:
一、以防范为主,不让毒品进我家,充分发挥家庭的特殊作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禁毒知识,提高家庭成员的防毒、拒毒意识,以防范为主,把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自觉抵御毒品侵蚀,不让毒品进家门。
二、接受毒品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教育, 牢记“四知道” :知道毒品是什么,知道毒品极易成瘾难以戒断,知道毒品的危害,知道毒品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不以好奇心为由侥幸去尝试毒品,不受不良诱惑影响;
四、不听信毒品能治病,毒品能解脱烦恼和痛苦,不听信毒品能给人带来快乐等花言巧语。
五、不结交有吸毒、贩毒嫌疑的人员,如果发现亲朋好友中有吸毒、贩毒、运毒、藏毒等行为的一要劝、二要远离、三要向公安机关举报。
为了提高各企业、公司以及相关业务部门及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和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各规定、安全生产名项法体、犯规及相关政筑,保障企业、公司全体员工及广大群众的生奋安金与身体健能,促进企业、公司的安全、稳定,特作如下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和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
2、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群众生产安全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并保障其得到严格执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3、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对本辖区、部门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及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并按照四定要求(定措施、定专人、定资金、定时限)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上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4、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为员工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使用;持续完善安全工艺、设施,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1、积极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防火知识,认真落实各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
2、自觉遵守州、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坚决杜绝到森林草原防火区(林地及林地边缘不少于300米的范围)组织、参加各类野外用火活动(野炊、吸烟等)。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带头严格遵守《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带头文明祭祀,杜绝上坟烧香、烧纸、生火做饭、燃放鞭炮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同时主动向家人、亲朋宣传条例,对家人、家族成员组织或参加野外用火活动予以劝阻和制止,最大限度减少野外火源、遏制山火发生。
3、认真履行公民职责,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警火灾,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2119。
4、因本人违反相关规定参与野外用火、上坟烧香、烧纸、烧火做饭、燃放鞭炮等违规用火行为的,本人将按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处罚。
为了时刻让安全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作为一个农机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或一名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应该深刻认识到安全不仅仅是自己的权利,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在驾驶农业机械时,一定要做到安全作业、安全行驶。因此,我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农机法规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驾驶、操纵和维修保养等技能,积极参加县农机部门开展的农机示范村、示范户活动。
2、持有与农业机械操作相符的驾驶证。严格按平安农机示范户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及家属,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意识。
3、在上道路行驶和作业前,应当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安全查验;作业时遵守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操作流程。
4、所拥有农业机械牌证齐全、技术状态良好,并按时参加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安全检验和年审。
5、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田间作业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和规定,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违章作业、不盲目作业,不得将车辆借予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6、积极参加县农机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安全学习、安全活动,掌握道路行驶和田间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操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巴迪乡食品药品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我乡食品药品安全,根据《食品药品安全法》、《食品、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就食品药品安全承诺如下:
(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许可时所提供的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
(二)获得生产经营许可后,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严格遵守报告制度,依法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经营情况和法规执行情况。
(四)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和其他惩戒,并依法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五)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上述承诺,向本企业员工作了宣讲。
备注:巴迪乡乡域内项目施工方所有参与施工人员需在以上承诺书签字表上签字并捺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