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769XB/202200290
文  号
来 源
霞若乡
公开日期
2022-03-21
群众投诉举报制度
发布时间:2022-03-21 10:30     浏览次数: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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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若乡政府群众投诉举报制度

为了加强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村的廉政建设,加强群众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全处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投诉举报是指广大群众、公民或其他组织对各职能部门、村的工作人员有行政过错或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的投诉。  

二、乡政府设立投诉举报工作机构,负责受理廉政建设的投诉举报,各村设立举报箱,办事处举报电话:(0887)——8516001  。

三、广大群众、公民或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人员和基层组织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工作应及时受理。  

四、投诉举报者可通过来信、电话、网络等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委托他人为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提倡署真实姓名。    

五、投诉举报工作机构受理投诉举报,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对属于受理范围的当面或电话投诉举报,接待(接听)人员应细心接待(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对通过书面或网络进行的投诉举报,要逐件登记并及时处理。对不按规定受理或不办理投诉举报的,应当对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依法给予政纪律处分。  

六、本办法由霞若乡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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