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
单位(公章):羊拉乡人民政府 填表人:年勇 联系电话:0887-8566100
单位全称 | 德钦县羊拉乡人民政府 | ||
办公地址 | 德钦县羊拉乡甲功村甲功小组 | 邮编 | 674507 |
机构性质 |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 ||
执法主体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综合执法机构 | ||
执法职权类型 |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行政征收征用 行政许可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财政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 ||
主要执法依据 |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第六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情、环情检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条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管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条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义务,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 ||
部门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鲁茸定主 (盖章) 2024年11月14日 | ||
备注 |
填表说明:
1.执法职权类型按照本单位实际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类别填写,没有的在备注栏填无。有本表未列明的其他执法职权类型的,写明实际执法类型名称。
2.执法依据应当根据执法职权类型,分别填写相关依据。依据应当为规章以上的依据,列明至少一项依据名称和具体条款内容。
3.行政执法机关有所属其他行政执法主体的,应当分别填报。
附件2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有关信息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德钦县羊拉乡人民政府
二、负责人:鲁茸定主
三、执法区域:羊拉乡辖区
四、执法类别: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
五、办公地址:德钦县羊拉乡甲功村甲功小组
六、监督电话:0887-8566100
六、邮编:674507
七、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1.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第六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情、环情检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条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管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条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义务,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