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7日发现阿尺打嘎村千开一组村民蜂建松未经批准在南姐洛通组公路至江海公司建设道路岔口处私挖林地,毁林面积100平方米。具体位置:东经:98°55′29.183″、北纬:27°55′36.970″。已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森林植被告知书》,责令在2024年7月27日前恢复森林植被,否则后果自负。
2024年6月4日发现真朴村倮科组村民(组长彭丽忠)未经批准在南姐洛生态区私建放牛棚,占用林地面积20平方米。具体位置:东经:98°49′38.4148″、北纬:27°54′46.9257″。已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森林植被告知书》,责令在2024年6月10日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经检查验收,此地牛棚已按要求拆除。
2024年5月27日发现阿尺打嘎村千开一组村民蜂建松未经批准在南姐洛生态区私建窝棚和破坏林地,破坏林地200平方米。具体位置:东经:98°50′26.973″、北纬:27°54′37.976″。已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森林植被告知书》,责令在2024年7月27日前恢复森林植被,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