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5日16时59分,德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游客举报有人危险驾驶,请交警核查处置”。接报后,交警大队立即与报警人取得联系。经核实,车牌为川 A******的车主存在危险驾驶等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出警人员联系到嫌疑人周某某后,依法要求当事人提供驾驶证、行车证,周某某称证件放在车内,车辆停放在老菜市场停车场内。随即,周某某翻墙逃窜,并手持铁铲,抵抗执法,拒不配合,在被控制后进行撞墙等自残行为,伪装受伤,企图逃避执法。经升平派出所受理办理该案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周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