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县旅游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在“五一”小长假旅游高峰到来前,切实加强民宿、餐饮、流通和酒店节假日期间价格监督管理,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舒心出行、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现将关于对民宿、餐饮、流通和酒店节假日价格合规经营提醒告诫如下,请严格抓好落实。
(一)依法明码标价。各民宿、餐饮、流通和酒店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其经营场所和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信息,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超过标牌价。
(二)依法促销经营。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或坐地起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住宿产品供给;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
(三)维护价格公平。各民宿、餐饮、流通和酒店不得强制搭售商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提升服务质量。各民宿、餐饮、流通和酒店经营者要高度重视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落实经营者化解消费纠纷的主体责任,积极倾听消费者声音,持续优化管理,提升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退款等服务质量问题,化解纠纷在萌芽状态,自觉维护和提升德钦旅游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