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共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6次,全面排查了我县53个在建项目“六制一金一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欠薪隐患问题。
今年共接到仲裁申请8件,其中立案3件,结案3件(裁决结案2件,调解结案1件),涉案金额19.23万元。我院加大了案外调解力度,案外调解案件5件,组织案前调解会5次,涉案人数5人,涉案金额30多万元。
改进服务质量,积极改变工作方法,从源头上消除矛盾隐患。为方便群众办事,我们从小事入手、从细节做起,如今年共发放《劳动争议仲裁一次性告知单》8份,减少双方当事人因不了解仲裁常识而造成来回奔波和无谓的失误。同时共制作了《企业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调查问卷》10份,针对企业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沟通、纠正,同时给出合理性建议。
劳动仲裁院及劳动监察全年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92起,已办结82起,其余10起正在办理中,时效内结案率达89%,涉及农民工295人,发出劳动监察询问书4份,责令支付通知书15份,为农民工追讨工资365.29万余元。
共向施工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5份。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劳动合同发》等。粘贴宣传海报500余张,发放有关《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200余份。
全年共召开联席会议5次。二是结合联合接访制度每月联合成员召开2次联合接访会。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做到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