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704951699/202500561
文  号
来 源
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5-12-10
德钦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救助渠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0 16:08     浏览次数: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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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渠道:

(一)当事人对本机关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二)在本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三)当事人对本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迪庆州应急管理局或德钦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德钦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因本机关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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