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X68216N/202500364
文  号
来 源
奔子栏镇
公开日期
2025-07-18
奔子栏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预警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8 17:16     浏览次数:9    站群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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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子栏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预警公告

为有效遏制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谨慎采食野生菌,奔子栏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预警公告:


一、谨慎采摘、购买

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或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如红色、绿色、紫色等)、霉变、幼小难以辨识或形态异常的野生菌。

二、警惕流传的野生菌鉴别方法

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社会流传的鉴别有毒野生菌的方法。菌子上有虫子就没有毒、大蒜不变黑就没有毒、颜色灰暗的菌子就没有毒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三、科学合理烹调与加工

1. 食用烹调加工时,务必炒熟煮透,避免凉拌、生吃或半生食用。禁止多品种野生菌混合加工,以防不同成分反应产生毒素。

2. 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避免某些成分与乙醇反应引发中毒。

3. 家庭二次加热野生菌时,建议使用蒸煮方式,避免使用微波炉。

4.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医院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和会议集体聚餐等群体性用餐,严禁自采、购买、加工野生菌类(含干制品),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各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要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烧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四、中毒应急措施

1. 食用野生菌后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幻觉等症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尽快就医。

2. 在等待救治时,可采取催吐措施(如饮用温水后刺激咽部),并补充盐水防止脱水。

3. 就医时告知医生进食野生菌的种类、时间、地点及同餐者信息,如有剩余菌样请携带以备检测。

 、特别提醒

目前尚无简易科学方法鉴别所有毒菌,最安全的预防方法是:不采食不熟悉的野生菌、不购买来历不明的野生菌、避免凉拌或生吃或半生食用!

 请广大群众珍爱生命,提高警惕,从源头做好防范工作。

 

         奔子栏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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