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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263708J/202300531
文  号
来 源
云岭乡
公开日期
2023-10-31
《云岭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31 14:49     浏览次数: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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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我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兴林富民为宗旨,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继续解放思想,抓住发展机遇,提升我乡林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发展现代林业。为有序推进我乡林长制工作,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在全乡全面推行林(草)长制(以下统称林长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努力把云岭建设成为云南生态文明新高地,争创云南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的模范,争当全国涉藏生态文明建设先锋,筑牢滇西北生态安全屏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乡村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乡村协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管,责任到人。

(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扎实开展林业增绿增质增效,优化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云岭,有效促进绿色惠民富民,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结合我乡实际,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科学管理,解决好林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四)坚持依法治林、长效管护。依法治林管林,对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严肃追究,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林区秩序稳定,生态环境优美。

(五)坚持严格考核、问效追责。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林长制的成功。

三、工作目标

(一)推动林业治理方式明显转变。建立健全林长职责、信息报告、宣传报道、责任考核等工作机制,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林业管护发展责任体系。同时,积极探索智慧林业平台建设,不断推进林业治理项目化、信息化、智能化,逐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推动生态建设水平明显提升。通过林长制工作,使全乡森林覆盖率持续提升,森林火灾和受害面积明显下降,森林质量大幅提高。

(三)推动林业经济结构明显改善。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效实现途径,推动林业经济大幅增长,结构明显改善,效益更加体现。

(四)推动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加大投入力度,不断解决好林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大规模组织国土绿化美化,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

四、主要任务

建成乡、村(社区)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覆盖全乡林地和森林、湿地及城乡绿化区域。实现全乡森林覆盖率稳定增长。

(一)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到“宣传发动、领导重视、责任落实、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制度制定、值班值守、火灾扑救、责任追究、案件查处”十到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火灾受灾率控制在1‰之内。

(二)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严禁非法采挖、假植、买卖、携带、运输野生植物;严禁乱捕滥猎和非法养殖、买卖、运输野生动物;加强集贸市场等交易场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和苗木生产经营场所日常监管。

(三)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应急防控体系建设。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大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确保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严防死守,严密监控,严格措施,全力防控松材线虫病,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四)严格规范采伐管理。严格执行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加强采伐迹地监管和更新;全面加强天然林停伐保护和生态公益林管理,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偷盗、乱砍滥伐林木;严格活体大苗采挖、运输审批;严禁大树进城;加强对木材生产加工场所的监管。

(五)突出林地保护。坚守林地保护红线,严格按照林地管理办法,实行林地用途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严禁未批先建、未批先采伐树木,非法使用林地;加强对农民建房、乡村道路建设的审批监管;加强对临时使用林地的监管。

(六)加强林权管理。强化林权管理和林权纠纷调处,确保监管服务到位;积极探索林权改革创新,加大林权流转宣传,激活林业发展活力。

(七)开展造林绿化。完成年度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义务植树等营造林任务,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进一步抓好古树名木的普查登记,加大保护工作力度。

(八)强化园地湿地保护。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对森林公园和湿地等保护意识,严格落实园地、湿地保护相关规定,禁止在园地、湿地违法采沙挖矿、开(围)垦土地、建筑施工等;严格保护园地、湿地上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完善保护机制。

(九)实施绿色产业富民工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着力加快发展林产业经济,因地制宜开展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生态旅游;认真实施生态扶贫战略,深入开展林业精准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支持村级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继续推进生态护林员工作,积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积极争取项目帮扶、科技帮扶、资金帮扶、产业扶贫,开展造林绿化和生态保护,通过发展林产业实现就业增收,提升林业经济发展率。

五、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一)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1.乡级林长。乡级设立总林长、林长,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总林长,由党政领导班子担任乡级林长,分别挂钩联系各村(社区)林长,协助总林长开展工作。由乡林草服务中心主任担任乡级联络员,负责林长制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报送与统计。

2.村级林长。村级设立林长,由村党总支书记担任,由村民小组组长担任小组专管员,协助村级林长开展工作。

3.村民小组专管员、网格化护林员。村民小组专管员由村民小组组长担任,协助村级林长开展工作。网格化护林员由护林员担任。

(二)工作职责。

1.总林长职责。总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乡国土绿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园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总协调职责。

2.林长职责。协助总林长做好林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督促指导村级林长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所联系村委会(社区)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相关困难和问题,监督检查下一级林长履职情况。负责领导、组织本辖区国土绿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园地、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落实上级部署及乡级总林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警长职责。负责协助林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犯罪,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履行公安机关承担的森林防灭火职责。

4.村级林长职责。村级林长负责领导、组织本辖区国土绿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园地、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落实乡级林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定期上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合理划分责任区及护林员管护区域;加强对责任区护林员的管理;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各项工作;因村制定本村林业五年发展规划和保护森林资源的“村规民约”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指导村小组专管员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村小组推进林长工作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

5.村民小组专管员、网格化护林员职责。村民小组专管员协助村级林长开展工作。网格化护林员协助村级林长、小组专管员开展网格区域林长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林长制是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新模式,也是新时期对生态保护的新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是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是推进林长制的具体责任人,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抓好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的落实;要完善林长制工作信息定期发布机制,通报典型事例;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各级林长履行职责的同时,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负责对其经营的林木承担防火、防疫、防盗的管护责任,承担植树造林、还林和抚育管理责任。

(二)保障经费,完善机制。统筹谋划林长制与林业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城乡园林绿化提升、脱贫攻坚巩固等工作有机结合。整合相关资源,强化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体系,积极争取中央资金项目和省、州、县财政支持,加大乡财政对林业生态建设支持力度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林业建设。

(三)加强协调,部门联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涉及站所众多,各中心、站所要在乡级林长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相关职责,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巡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四)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管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

1.云岭乡全面推行林长制乡级总林长、林长名单

2.云岭乡全面推行林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1:

云岭乡全面推行林长制乡级林长名单

姓名

单位名称

职务

负责联

系单位

林长制

职  务

安**初

云岭乡人民政府

乡党委书记

云岭乡

总林长

达**楚

云岭乡人民政府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云岭乡

总林长

阿*姆

云岭乡人民政府

副乡长

果念村

林长

和*龙

云岭乡人民政府

副乡长

西当村

林长

赵*香

云岭乡人民政府

副乡长

红坡村

林长

甲**层

云岭乡人民政府

副乡长

斯农村

林长

尼**木

云岭乡人民政府

组织委员

查理桶村

林长

 

附件2:

云岭乡全面推行林长制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负责全乡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乡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乡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乡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乡森林草原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承办林长制工作的其他事项。负责对接和指导做好森林资源保护重大项目申报,协调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纳入有关规划的衔接。负责协调解决工业化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有关问题。负责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落实矿山植被恢复治理,依法组织实施林木、林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确权登记,组织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加强旅游景区林业生态建设,开展景区造林绿化和生态景观建设。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确保农业生产不对森林资源造成影响,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监测工作,协助做好农田防护林建设工作。负责林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水利水电服务中心:负责湖泊、河渠、水库等水域周围的造林绿化,合理开展水土流失预防与治理,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并监督实施。

    乡中心幼儿园:负责在校园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加强校园绿化建设。

乡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及盗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平安林区创建,维护林区秩序稳定。

乡司法所:负责乡人民政府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乡财政所:负责落实林长制工作经费,积极争取造林绿化、森林抚育保护管理和生态补偿等林草项目,加大林业生态建设资金扶持并监督资金使用。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组织指导城市绿化工作建设,增加城乡绿量。

乡卫生院:负责特别重大、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受伤人员救治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指导野生动物对人传染病防治工作。

应急中心:负责组织消防力量进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南方电网云岭供电所:负责林区线路安全、及时消除可能导致森林草原火灾的线路通道内树竹隐患、保证林区电力设施安全、协助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

市场监管所:负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市场监管,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交易、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宣传职能,加强“林长制”工作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抖音等媒体扩大群众知晓率

 

云岭乡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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