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政发〔2022〕90号
云岭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岭乡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两委”、各中心(站所)、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健全云岭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经乡政府研究报党委同意,现将《云岭乡县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云岭乡县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云岭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4日
云岭乡党政综合办 2022年4月14日印发
云岭乡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网格化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德钦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德钦县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巩固振兴组〔202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推动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好“一平台三机制”和2022年德钦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压实责任,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继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点的农村人口早发现、早干预和早帮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建立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四级网格化责任机制
按照“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村民小组四级网格组织体系。实行网格管理、定人定岗、定职定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强化实时跟踪、常态监测、及时预警、落实措施、解决困难责任,推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及时有效,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
(一)一级网格
1.网格人员组成:县委、县政府分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责任网格长,相关部门分管同志及相关业务人员任网格员,乡村振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防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员任联络员。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负责、会同卫健、医保、住建、水务、教体、民政、残联、人社、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组建一级责任网格。
(二)二级网格
1.网格人员组成:由乡党委、政府负责组建二级责任网格,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网格长,各包村领导、民政、残联、社保、卫生院、中心完小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网格员,乡分管负责同志和系统管理员为联络员。
2.职能职责:一是建立乡级网格台账,明确乡级网格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以及汇总全乡监测对象名单;二是汇总全乡防返贫网格化管理信息数据,比对筛查数据信息,发现疑似问题及时反馈村级核实;三是指导各村核实行业部门反馈的风险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各村上报的核查结果;四是建立监测对象识别、帮扶、风险消除、动态管理等各类台账资料,并指导各村对新纳入监测对象建立帮扶台账、制定落实帮扶措施,督促、指导各村完善监测对象信息;五是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数据。
(三)三级网格
1.网格人员组成:以现有综治维护等管理网格为基础,由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村民小组居住情况合理划分片区分片包干。村党组织负责人为网格长,其他驻村工作队员、村委干部为网格员,驻村工作队长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
2.职能职责:负责对包保责任区内所有农户常态化开展跟踪走访、情况核查、信息采集、落实帮扶、联络协调、组织评议、上报信息、系统管理等工作。同步做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的宣传推广,注册安装。
(四)四级网格
1.网格人员组成:由村“两委”负责组建,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坚持地缘相近、居住相邻、适宜管理的原则,划分若干网格。片区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及乡村综合治理员等担任所在村组网格员。每个网格一般以20户左右农户为宜(可根据当地人口规模和人口密度适当调整),但每个网格最多不超过40户。
2.职能职责:监测辖区农户是否存在不满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收入是否低于省、州确定的监测底线,是否存在潜在的返贫致贫风险点,是否发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家庭收入骤减、支出骤增严重影响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排查发现上述困难、问题时第一时间向三级网格员报送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三、程序步骤
(一)村级综合研判分析。由驻村工作队员、乡挂村干部及村干部负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以村为单位,每月8日前由三级网格员向三级网格长上报一次动态监测管理情况,遇有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况随时上报,特别要关注县域外务工农民工发生上述情况的动态监测管理。各村汇总农户申报、部门预警和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网格员反映问题和信息线索,召开村级综合分析研判会议。对反映问题和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确定本村重点核实、核查对象。形成研判分析会议记录及部门预警信息线索核查台账、农户申报和乡村干部走访核查台账,
(二)实地调查核实。由乡、村、组三级网格员对重点核查对象逐户实地调查,主要核查、采集农户家庭人口、收入、住房、饮水、财产以及家庭成员从业、健康、劳动力、就学、家庭变故等情况,重点查清农户收入稳定性、产业持续性、就业稳定性、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刚性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变化情况,摸清返贫致贫风险点。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填写纳入监测申请,签署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同意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医疗教育开支等信息的授权承诺书。
(三)信息核查比对。各行政村调查结果形成数据信息核查名单,由乡村振兴办公室统一上报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各县级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核查家庭资产信息和基本信息,分别反馈至各行政村。通过上下联动,全面核准户口、国家公职人员、不动产、车辆、经营实体等情况,以及转移性收入、就学、就业、健康状况、残疾状况、社保等基本信息,对特殊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综合确定。经实地调查、信息核查,有10类情形的原则上不得纳入监测对象,特殊情况确需纳入的,要查实情况并对群众作出专门说明。
(四)村级评议公示。以行政村为单元,在综合分析研判、实地调查和信息比对的基础上,提出拟纳入监测对象初步名单;召集有关村民小组党员和户主参加的会议,把名单向群众公布,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要组织核实,并及时向群众反馈;根据评议和核实情况,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提交村“两委”研究,并根据监测对象不同类型和发展需求逐户逐人拟定帮扶措施;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在村民小组公开场所及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网络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对举报或反映的问题,应由受理单位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处理。无异议后于每月12日前上报乡审核。
(五)乡审核把关。乡对各行政村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及程序由三级网格员进行抽查核实,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审核,逐户逐人明确帮扶措施。审核结果于每月15日前上报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六)县级确定交办。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乡对拟纳入监测对象开展数据比对、现场核查和抽查,将符合条件的确定为监测对象并确定帮扶措施。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明确帮扶主责部门,落实帮扶措施,及时组织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七)部门落实政策。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会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对监测对象基本情况和致贫返贫风险进行汇总分析,列出政策措施清单,由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向相关职能部门“派单”。部门根据现有政策规定,安排帮扶资金项目,落实各项帮扶措施。
(八)乡村落实措施。乡、村两级网格员因户因人落实帮扶措施,对落实到户到人的帮扶措施要及时告知监测对象。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要加强督导抽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返贫动态监测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由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组建乡、村、村民小组三级网格并抓紧工作落实,按照网格划分和职责要求,健全完善网格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工作指导。充分利用现有网格进行补充完善,避免重复设置,注重发挥实效。4月25日完成全乡防贫监测网格化推广工作,常态化开展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按月通报各村防贫监测排查、识别、帮扶措施落实及风险消除情况,建立常态化机制。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村两级要加强宣传,强化监测对象政策及程序宣传,及时了解村情民意,反映群众意愿,特别是困难群众、特殊群众的需求,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遇突发重大情况立即上报。
(三)实行台账管理。乡、村两级要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台账,及时收集基础信息、报告突发情况、核实有关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按照“实时监测、动态管理”的要求,做到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