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73660/202200265
文  号
来 源
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2-03-30
德钦县民政局关于推荐全国社会救助先进个人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30 16:01     浏览次数: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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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云民发〔2022〕61号)文件要求,我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推荐条件标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推荐,拟推荐上报先进个人1名。经局党组研究,拟推荐刘蓉同志为全国社会救助先进个人。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及民生保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政治坚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公道正派、严于律己,直接从事社会救助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2017年以来没有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在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完善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得到群众广泛认可的;

4.在社会救助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刘蓉,女,藏族,1992年2月生,大学学历,现德钦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

一是注重思想理论水平提升。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自我的思想政治觉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荣辱观,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事和水平。二是勤奋钻研,业务水平高。在全面接手社会救助工作以前,该同志从未接触过任何社会救助专业领域知识,社会救助各项制度政策性强,且在对象符合和不符合救助中有许多杠杆,需要结合各项规定认真分析每一个个例中的具体情况。扎实学习同时做到创新思维,2021年牵头草拟《德钦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德钦县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德钦县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扎实推动德钦县社会救助改革创新。三是深入一线,心中不忘困难群众。该同志深知社会救助工作的对象的特殊性,能任劳任怨,自觉加班加点,深入村(社区)与乡镇干事、民政助理一起走访服务对象,实地调查核查申请对象、低保对象经济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日常工作中面对来访者,能够做到热情待人,反复解释政策程序。针对城市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严把审核审批关,每月有进有出。四是廉洁自律,不与腐败风气沾边。

三、反映情况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德钦县民政局办公室反映情况。

四、公示时间

2022年3月31日至4月7日。

联系电话: 0887-8412769

地址:德钦县升平镇行政中心二楼民政局。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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