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政发〔2021〕196号
云岭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岭乡“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各站所、各服务中心:
《云岭乡“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办法》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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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6日
云岭乡党政综合办 2021年9月16日印发
云岭乡“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办法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文件云人社发(2015)13号文件,关于建立“三支一扶”大学生绩效考核奖励机制的通知制定本乡管理办法:
一、请休假制度
三支一扶人员第一年度等同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管理,无休假天数,当月累计请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当月累计请假天数超过3天的月份超过3个月,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得定为优秀,超过5个月,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称职,全年请假超过25天,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将直接影响服务期满考核等次,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不称职将会失去转正资格)。
三支一扶人员第2年度按事业单位人员同等管理,请休假累计天数为25天,休假天数为10天,(全年请假+休假天数不超过25天)
二、节假日
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其中探亲假需要符合的条件:三支一扶人员直系亲属在迪庆州以外生活享有探亲假,探亲假天数以主要领导批准天数为准:婚假天数为6天,女方生育假158天,难产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男方护理假30天;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母、岳父母、配偶、亲姊妹以及子女)去世,按国家规定给予3天丧假,情况特殊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可延长到7天,上述假期凡适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均包括在假期内连续计算,不在剔除,以上假期不累计到休假天数内。
其他情况的请假均计入到年累计休假天数内。(重病住院出具医院证明可不计入年休假天数内,病假超过6个月需要申请病休)。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纪律作风(15分):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由云岭乡纪委进行评分)
工作实绩(50分):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联系服务群众和在岗情况;(以每季度的述职报告,分管领导评语为重要依据,在岗情况已签到情况为准)
民主评议(35分):三支一扶人员所在站所负责人、基层服务单位干部职工对“三支一扶”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评级,填写《‘三支一扶’大学生评议表》见附件1,《‘三支一扶’大学生年度(期满)考核量化评分表》见附件2;其中乡镇主要领导乡镇站所负责人对“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意见占30%的权重,基层服务单位干部职工对“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意见占70%的权重。
出现违反第一项请休假制度的情况,不在进行考核,建议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或者不称职,上报县级主管 部门。
四、考核结果评定
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三支一扶”大学生本人,考核表装入“三支一扶”大学生本人档案,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好,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考核综合评分不得低于85分。其中,服务期满考核评定为优秀的,服务期内年度考核等次必须有1年以上的优秀等次。
称职: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好,工作积极性,能够完成工作任务,确定为称职等次的综合评分不得低于60分。
不称职: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服务工作,工作责任心不强,不遵守规章制度,不能完成工作,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综合评分低于60分。
五、其它事项说明
用人单位考核建议即用人单位考核等次不一定与最终考核等次一致,只是作为依据上报县级主管部门。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