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2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各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
为做好2021-2022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工作,根据《云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式样的通知》、《德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1-2022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证受理时间:
办证受理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2月18日。
二、办证有关要求及条件
(一)申报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云南省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检查表;
3.经营场所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
4.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与州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定的连锁经营协议书;
8.安全经营承诺书。
(二)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2、实行专店、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3、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
4、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按要求在经销点安装监控,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按规定在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系统管理登记;
5、以下情形不于办理: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具有共同基础、结构、承重或者建筑物相连共用墙体);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等;《云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未与州内规定的批发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实现统一订货及配送的;未参加强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不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
(三)工作程序
按照“先申报、先受理、先审查”的原则,审查合格一户发证一户。
1.初审:各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报申报资料至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初审,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州、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规定和指标要求,每个乡镇从优选择2家进行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德钦县应急管理局进行审查。
2.受理:对审查符合办证条件的申报材料,由各乡镇统一于12月18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统一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3.现场复查:县应急管理局受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办证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同时派出行政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查。
4.发证:组织复查符合经营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联系人:登巴
联系电话:0887—8413309
特此公告!
德钦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