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平镇人民政府文件
升政发〔2021〕99号 签发:王瑾
关于调整充实升平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站(所):
为抓好我镇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消防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和领导,推进消防安全工作向前平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升平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穆 洪 春 (镇党委书记)
王 瑾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立青都吉 (镇政府副镇长)
吴 鸿 雁 (派出所所长)
成 员:桑主农布 (镇武装部)
吴 志 军 (社区医院)
李 文 婷 (党政办)
定 主 (林工站)
蒋 陆 花 (财政所)
扎史达娃 (水管站)
扎史吾堆 (交管站)
杨 英 华 (国土)
李 吉 祥 (安监站)
李 寿 华 (阿墩子社区)
定 主 (敦和社区)
立争次永 (巨水村)
格茸取顶 (阿东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由李吉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负责处理消防安全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和分工
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调查分析本镇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安全中的重要问题;制定消防安全方案;对全镇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相应整治措施;整合资源,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参加召开的消防安全会议;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消防安全工作;促进消防安全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安监站:配合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治;负责专项工作的督查;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消防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各企业单位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情况。
(二)派出所及消防协管中队:对我镇辖区消防安全负有第一监管责任,对全镇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一是要对辖区内企业、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以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查处;二是工作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将警力铺设到第一线,严查消防违规行为。三是完善消防协管中队的规范建设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建立完善消防措施;四是要对各种危险区域醒目处制作和悬挂永久性消防安全警示标语牌。
(三)各村(社区):各村联系领导对村域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各村(含驻村干部)对辖区消防安全负“属地管理”原则和“一岗双责”责任,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工作来抓。一是深入开展广泛的消防安全宣传,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二是排查整治辖区消防安全隐患,对不能整治的隐患,要及时向镇安监办报告;三是及时掌握变动情况并将排查情况报镇安监站建档立卡;四是积极配合参与处理消防工作。

升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
升平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