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
聘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事业单位:
为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制度,健全事业单位内部选人用人机制,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任工作,优化事业单位人才成长环境,做到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管理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的有关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等级晋升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突出政治标准,体现群众公认,注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及廉洁自律情况。
(二)坚持持续激励原则。科学合理使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形成合理的等级晋升梯次,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合理结构,预留职业发展空间,满足队伍长远建设的需要。
(三)坚持竞争择优。坚持事业为上,择优晋升,不降低标准,不搞平衡照顾、论资排辈,不搞“人人有份”、“到点就升”。
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以及内部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管理办法,聘用管理办法需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聘用管理办法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确定本单位、本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需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范围和时间
事业单位组织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聘任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聘任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原则上每年最多开展两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聘用事宜,两次聘用工作之间须间隔6个月。
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的程序
为了保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以及内部各等级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工作效率,聘用单位要严格人员聘用程序,由本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人员,根据本单位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对本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以及内部各等级的聘用、续聘、解聘等事项提出方案,经用人单位同意,报事业单位主管单位审议。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是:
(一)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组织讨论岗位聘用事宜,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二)用人单位将意见报主管部门审议;
(三)确定和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四)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
聘用岗位结果应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结果的,按照规定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需要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呈报的材料要求
(一)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情况公示(加盖单位公章);
(二)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讨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事宜的会议纪要,记录(需加盖公章);
(三)拟聘人员公示及公示结果;
(四)拟聘人员廉洁自律情况;
(五)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
(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岗位工资函。
以上材料需同步在云南省迪庆州人事管理系统提交。
六、其他岗位聘用问题
(一)取得相应工勤技能等级证书后,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程序执行,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原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须符合聘任专业技术相应岗位的条件,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程序执行,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取得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资格后,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程序执行,并提交相关材料。
七、聘用工作要求
(一)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参加竞聘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优先考虑。
(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一年内不得竞聘高于调整后所聘任岗位等级的岗位。
(三)工作人员在受警告、记过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四)工作人员在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五)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不得参加竞聘上岗。
(六)岗位聘用人员需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
(七)聘期满后用人单位须进行重新聘任,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降低岗位等级。
此通知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