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关于对政协德钦县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03号
提案的答复
巴叁品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奔子栏镇叶央村洒玛村民小组建设污水处理池”的提案,我局已收悉并进行认真分析,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及技术指南》要求,目前农村污水治理主要采用集中式处理、纳管和资源化利用三种方式,遵循“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利用为先、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的原则。结合洒玛村民小组所处区域、地形条件及污水构成情况,我局于2020年实施了迪庆州德钦县部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包括为奔子栏镇叶央村洒玛村民小组13户村民建设了13套1m3/d庭院式污水处理设施(小三格),尾水采取就地消纳的资源化利用模式。该项目于2021年5月完成建设,2023年3月完成竣工验收。提案中提出的饮水工程项目实施单位能抬高三个村民小组取水的建议,请寻求相关职能部门解决。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
2024年9月9日
抄送:德钦县政协提案委、德钦县政府办公室、巴叁品初委员。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 2024年9月9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