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德钦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4041号提案的答复
培布旺堆、取扎、龙梅委员:
您们在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4041号关于修建围栏的提案,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奔子栏镇石义小组、古龙普小组在2021年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于“2019-2023年期间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行政村5年内不允许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的政策限制,故2024年无法通过项目予以解决。扎冲顶小组建设项目计划3年内列入项目库逐年解决。
二是阿东村新村小组、支仁小组在2021年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于“2019-2023年期间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行政村5年内不允许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的政策限制,预计通过实施2024年坡改梯建设项目解决新村小组3600米的围栏,目前该项目正在走EPC程序。
三是各么茸村驮子哈都小组、米吾吧小组、各么茸小组建设项目计划3年内列入项目库逐年解决。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5日
联系电话:13618877077 联系人:赵钦澄副局长
抄送:德钦县政协提案委、德钦县政府办公室、联名委员。
(共印3份)
附件7
德钦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反馈表
(由委员填写)
提案号 | 134041 | 承办单位 |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 ||
提案标题 | 关于修建围栏的提案 | ||||
征求办理方式 | 座谈会面商( √ ) 走访面谈( ) 电话沟通( ) 未 协 商( ) | ||||
办理落实情况 | 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 ) 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B)(√) 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只能以后研究解决(C)( ) 留作参考或不可行(D)( ) | ||||
提案人对办理过程评价 | 满意( √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
提案人对办理结果评价 | 满意( √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
总 评 价 | 满意( √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
提案人对 办理情况的 意见建议 | 无意见建议反馈 |
提案人签名或盖章: 2024年 8 月 25 日
注:请在( )内打√。
附件8
德钦县政协提案质量征询意见表
(由承办单位填写)
提 案 标 题 | 关于修建围栏的提案 | |
提案具有针对性( √ ) 提案没有针对性( ) | ||
提案案情清楚( √ ) 不清楚( ) | ||
提案有分析有建议( √ ) 提案有分析无建议( ) 提案无分析有建议( ) | ||
提案可行可操作( √ ) 提案可行不可操作( ) 提案不可行不可操作( ) | ||
提案属一事一议( √ ) 一事多议( ) 多事多议( ) | ||
提案质量总体评价 | 高( ) 较高( √ ) 一般( ) 差( ) | |
对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建议 | 无意见建议反馈 |
承办单位签章: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电话):培布定主 13988799980 2024 年 8月 25 日
注:请在( )内打√。
面商照片:
玉杰村代表
各么茸村代表
阿东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