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自然资源局对德钦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号建议的答复
扎西泽仁代表:
您在德钦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号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接到您反映的事情后,德钦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二勘院专家及生态修复股成员协同燕门乡自然资源所到燕门乡巴东村角仁、茨古小组,茨中村南路卡片区实地进行了排查核查,所反映点确存在地面下沉、变形等情况,且主要发生在乌弄龙·里底水电站库区两侧,
根据近几年防灾减灾工作、当地群众和燕门乡人民政府反映,自水电站蓄水发电后,库岸两侧坡体出现多地垮塌、房屋裂缝加剧、居民区斜坡新现多条裂缝,库岸影响区地质灾害频发、突发和呈现加剧的情况,严重威胁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坚持“两个至上”要求,立足“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夯实防的基础、提升救的能力,要求我局及时向上对接,尽快开展水电站影响区地质灾害成因及诱发因素的认定工作。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和核销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因涉及面广、认定要求高和论证难度大,我局现有技术支撑力量无法达到论证要求,特请求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乌弄龙·里底水电站库区影响区(燕门乡)地质灾害成因及诱发因素开展认定相关工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委托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开展认定相关工作,待完成地质灾害成因及诱发因素认定工作后,我局将按照结果开展后续工作。若确因电站蓄水造成,则请求由县人民政府与乌弄龙·里底水电站对接处理后续工作;若属于自然灾害,我局将按照职能职责积极申报立项,尽快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成因及诱发因素认定工作计划于2024年10月前完成。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钦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