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水发〔2024〕114号 签发:杨雄
对德钦县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25号建议的答复
那吉只玛代表:
您在德钦县第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5号建议的答复,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塔巴林寺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议”符合寺院供水保障需求,有利于改善当地民生,促进社会稳定,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塔巴林寺安全饮水工程已纳入德钦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概算总投资124.71万元,计划解决119人饮水问题,目前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但由于目前安全饮水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乡村振兴整合资金,按照乡村振兴整合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寺院安全饮水项目暂时无法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组织实施。下一步县水务部门将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多渠道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尽快组织项目建设。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钦县水务局
2024年7月8日
联系电话:次里汪堆 联系人:13988798825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