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解决乡镇环卫工人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六乡两镇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经费200万元,其中:奔子栏35万元、拖顶乡25万元、霞若乡25万元、羊拉乡20万元,佛山20万元、升平镇25万元、云岭乡25万元,燕门乡25万元;二是各乡镇协同县级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乡镇集镇“两污”运维收费制度,垃圾处理费应收尽收并进一步优化运营管理模式尽可能减少支出。建议从财政年初预算资金及垃圾处理费中支付乡镇环卫工人工资。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二十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3〕48号)临聘人员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无法将乡镇环卫工人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件公开)
德钦县财政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