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德钦县拖顶乡大村现有通村公路提升改造为乡村旅游道路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因通村公路的管辖权已超出我局能力范围之外,同时因我局无乡村旅游专项资金,故对拖顶乡大村现有通村公路提升改造为乡村旅游道路一事面临较大困难。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交通局等各部门之间的对接,同时积极与拖顶乡人民政府沟通,在每年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库申报过程中,请拖顶乡人民政府做好项目的梳理上报工作,我局定做好项目申报的指导工作及县级主管部门审批工作,同时积极将项目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并争取建设资金。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德钦县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