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污水处理厂管护费用列入县财政预算的建议
提案人:
提案单位:云岭乡人民政府
【案由】
为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的建设,农村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是重要环节之一。目前仅有少部分的建制村生活污水得到处理,相比城市污水处理率有较大差距。同时,农村污水处理厂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改善。从根本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村的生活质量,就需要科学有效地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的处理工作,实现污水的净化和循环利用。
【案据】
以我乡为例,我乡于2020年底建立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全年生产运行基本稳定,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确保安全生产、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生产消耗控制到最低、确保出厂水质达标排放,每年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乡财力比较薄弱,资金缺口大,建议将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费用列入县财政预算,建立长效机制并全县推广。
【对策建议】
(一)规模化建设农村污水厂。污水处理厂要规模化、片区化,不宜一村一厂,如投入不到位,处理质量就不高,同时,在设计污水厂处理规模及选用处理工艺时,应充分地综合考虑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特点、当地经济情况、自然地理环境、排放标准、是否中水回用、污泥处理、运行管理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设计处理量、选择处理工艺,才能保证出水水质,以及污水处理厂的长久运行。
(二)建立相应的制度及监督监管机制。通过建立相应的制度,明确建设、环保、财政等各部门的职责,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获得制度支持,推进农村环境的改善,保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长效性。同时,可设立监督机关机制,定期对于正在筹备建设、建设期间、后期运行的农村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管,发现未认真落实建设工作或者后期运行维护不当的污水处理厂进行举报批评或进行适当惩处。
(三)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由于大部分农村村民缺乏环境保护意识,认识不到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的重要性,使得村民对于农村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应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思想建设,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可开展相应的环保教育课程,组织村民共同学习,还要引导村民改变以往不好的生活习惯,减少污水排放,并逐渐支付力所能及的运行管护费用,也可通过鼓励机制,促使村民参与监督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