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1日在升平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升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钦澄
各位代表:
我代表镇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升平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镇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升平镇人民政府共接到交办建议案由12件,现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面商率100%,代表满意率100%。得到解决落实的A类答复件有2件,占总数的16%,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答复件有6件,占总数的50%,暂时未能解决的C类答复件有4件,占总数的33%。
(一)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建议共有2件。一是《关于要求建设谷松小组农田围栏》,现围栏已定制完成,开春马上可以实施,已与村民小组沟通,项目将以以工代赈的方式实施,钢丝围栏、所需的水泥及农户投工补贴由政府承担,沙子由村民小组自行承担,预计2019年4月份开工建设。二是《关于要求减免下街社39户居民停车费》现已完成下街社9户居民的免费停车工作,但由于市政部门需要召开听证会,提请县政府审议,原则同意。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6件。一是关于要求实施巨水村产业发展的建议案。目前已完成大棚蔬菜、无刺花椒种植,2019年将进一步扩大种养殖扶持力度和规模,部分项目已进入“三区三州”项目库。二是《关于飞来寺小组杂龙农田改造的建议》国土局原计划2018年将云岭乡西当村农田改造项目调整至杂龙实施,但由于本项目实施的资金在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中被整合使用,将在2019年争取实施。三是《关于要求纽贡大沟建设》,水沟建设方案被云南省国土地质灾害第二勘察院专家否定,在专家意见中明确指出,纽贡小组地处大型滑坡体上,经过214国道沿线的抗滑桩建设完成之后滑坡已得到缓解(目前检测设备数据正常),但是不排除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原有的水沟因为滑坡被扯裂,大量的水渗入山体,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建议用水管作为引水设备,降低风险,经镇政府与水务局多方沟通,如用水管引水,同意解决。四是《关于要求实施营房村日吹崩顶5户人饮工程》本项目已经县水务局现场勘查,列入2019年项目库。五是《关于要求解决娃哈村民小组农田灌溉水渠修复及水池重建》2018年为德钦县脱贫攻坚摘帽年,县水务局主要任务为安全饮水建设,此项目已列入“三区三州”项目库2019建设。六是《关于阿东村卫生路项目要求增加附属设施》卫生路建设项目部分不足路段已经按照扶贫办要求全部进行复测,已形成设计方案将在2019年补齐,但是对于附属,现在无资金、项目渠道可以得到落实,县级部分答复由于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紧张,德钦县通组公路债务较大,目前的通组公路均依靠整合扶贫涉农资金完成,无力承担。将在未来逐步解决。
(三)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近期难以解决的建议4件。一是《关于要求建设德钦林寺围墙》原德钦林寺建设仍然存在500万资金缺口,在资金缺口消化完成之前,暂时将不考虑进行非必需的建设项目。二是《关于要求解决河香东村活动场所》由于村级活动中心建设资金有限,河香东村活动场所无法提供建设所需用地,建设资金使用有严格规定,连购买活动室内部设备都不准,更不能挪用来征地。三是《关于要求支持敦和社区发展第二项集体经济》敦和社区第二集体经济建设所需用地为国有土地,土地划拨无法完成。四是《关于阿东村建设田间机耕路》根据县级答复意见,根据机构改革的职能需要,自2017年开始把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划给水务局实施,之后,再无机耕路建设项目资金渠道。
一是对办理工作不够主动、深入,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仍然存在,二是我镇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地容地貌,保护和发展之间的矛盾突出,加之我镇财力拮据,影响了部分建议案的解决率。三是在办理的过程中同代表的协商沟通力度仍然不够。四是未开展2017年代表建议案督办工作。
一是将建议案按照工作分工按照自己的责属进行分工,责任落实到人,督促各督办责任人继续做好代表建议案的续办落实。二是在加强与县级部门的沟通衔接的同时经常开展回头看,督促承办单位承诺的事情尽量办实、办好。三是加强同承办责任人和代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工作进度。四是开展具体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
各位代表: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推进落实镇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出的各项建议,切实改善民生,促进升平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让各位代表放心,让群众满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