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 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
1 | 机构信息 | 基本信息 |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网址:http://deqin.diqing.gov.cn/zfxxgk_deqin_mzzjs 微信公众号:德钦统战 值班电话(传真):0887-841303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行政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6745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 | √ | ||
2 | 法定职责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9、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院校建设的指导,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12、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3、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 | √ | |||
3 | 领导信息 | 尼玛次仁 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主持县民宗局全局工作,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创建办、宗教股(其它宗教),意识形态、法治建设、创卫等工作;联系升平镇、佛山乡、云岭乡、燕门乡。 扎史队主 民宗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开展民族团结相关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分管县民宗局财务室、社会事务股,民族团结进步、县民宗局预算执行等工作。 扎史达旺 民宗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开展宗教相关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分管经济股、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县民宗局建设项目等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 | √ | |||
4 | 内设机构 | 综合办公室 综合室 信息室 社会事务股 民族宗教股 经济股 藏台侨事务室 政策法规股 创建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 | √ | |||
5 | 特定事项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为6个类别,即:通知公告、领导信息、组织机构、行政执法和行政强制、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 | √ | ||
6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每年1月发布。在类别下分别显示相关的信息条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 | √ | |||
7 | 政策文件 |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 及时发布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并显示相关的信息条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 | √ | ||
8 | 本部门政策文件
| 本部门制定起草的政策文件及时发布,并显示相关的信息条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 | √ | |||
9 | 重大政策 文件解读
| 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发布,并显示相关的信 息条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政务新媒体
| √ | √ | |||
10 | 执行公开 | 重点改革任务等的进展 情况
| 通知公告栏目及时发布涉民族宗教相关改革的推进情况,并显示相关的信息条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 | √ | ||
11 | 重大决策 实施情况
| 公示公告栏目及时发布涉民族宗教相关重大决策,并显示相关的信息条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 | √ | |||
12 | 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 整改落实 情况
| 每年及时发布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 | √ | |||
13 | 管理公开 | 权责清单 |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 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 | √ | ||
14 | 行政许可 | 1、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2、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 3、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审批 4、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 | √ | |||
15 | 行政强制 | 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予以取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 | √ | |||
16 | 行政处罚
| 1、对强制公民信仰宗教 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处罚 2、对干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正常宗教活动的处罚 3、对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等违法活动的处罚 4、对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5、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处罚 6、对宗教活动场所未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7、对宗教活动场所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8、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处罚 9、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外捐赠的处罚 10、对宗教出版物含有破坏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和睦相处内容的处罚 11、对宗教出版物含有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和睦以及宗教内部和睦内容的处罚 12、对宗教出版物含有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内容的处罚 13、对宗教出版物含有宣扬宗教极端主义内容的处罚 14、对宗教出版物含有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内容的处罚 15、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处罚 16、对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处罚 17、对擅自组织信教公民到国外朝觐的处罚 18、对违反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 19、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处罚 20、对未经审定使用或者不规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处罚 21、对外国人违反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 | √ | |||
17 | 结果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情况 | 及时在行政执法栏目发布检查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 | √ | ||
18 | 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 及时发布在政策解读栏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 | √ | |||
19 | 人大代建 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及时发布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栏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 网站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