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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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T78525M/202500409
文  号
来 源
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日期
2025-09-29
自查自验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09-29 15:14     浏览次数: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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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查自验公示表


整改实施

主体

 

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示日期

2025年9月29  日至2025年10月5日

整改任务

概述

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完成公益林补入申报。违法破坏林地案件查处整改到位。完善并落实公益林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

一是原调出的国有公益林1595个小班,面积为637.32亩重新进行补入(其中,国家级491个小班,557.59亩;省级1104个小班,79.73亩);二是原调出的4741个小班,面积为290.75亩国有公益林,经比对分析德钦县优化后公益林区划数据,已完成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互调,目前仍为国有公益林,无需调整。拟调出、补入的国有公益林部分符合《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程,所调出、补入国有公益林部分不存在违规情况。我局已按公益林调整相关程序于2025年3月13日经县人民政府盖章后上报至州级林草主管部门进行调整。待通过上级审查,则将所补入的公益林小班严格按公益林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并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及管护相关政策及标准核算管护经费。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变化情况统计核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林管理,及时掌握我县国家级公益林变化情况,按《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开展国家级公益林优化工作以来国家级公益林年度变化情况统计核实上报。(整改材料以2024年度为例)根据《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德钦县森林管护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德政办发〔2022〕99号)、《德钦县生态公益林管护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将我县国家级及省级公益林划分为558个责任区,聘请生态护林员558名,签订管护合同,将公益林划分至每名护林员管护,并要求每人每月巡护天数不得少于21天。(整改材料以升平镇2024年度护林员管护合同及国有林场职工管护合同为例)。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6月9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和国家级公益林优化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53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6月28日下发的<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开展全省公益林优化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制定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方案,按时下发我县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以2024年度国家级公益林及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下发回执单为例)。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2025年9月28日,德钦县林草局邀请德钦县自然资源局、德钦县农业农村局、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县分局组织开展相关验收工作,自查结论:合格。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鲁茸丁争    0887-8412482

电子邮箱:1095251861@qq.Com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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