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推动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反映问题的切实整改,2025年9月10日,德钦县司法局联合迪庆州司法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督导组对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发的《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其中涉及德钦县公安交通部门存在的“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通过有灯控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5项违法行为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导。
针对督办函主要涉及的5项交通违法行为中首次违法即处以顶格罚款和3次及以上违而不罚的问题,州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就整改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研讨,对需要协调解决的共性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进行了集中研判,对如何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指导性意见。督导组对下一步工作作具体安排,要求德钦县公安交警部门对照督办函指出的问题,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不仅要解决“点”上的具体问题,更要完善“面”上的制度机制,实现“解决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的效果,严格按照时限和要求报送整改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督导工作会议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压实了责任,有力推动了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后半篇文章”的走深走实,对促进我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