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巴迪乡党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立足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推进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建设,按照上级要求,我乡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的各项职责。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乡党委、政府始终把依法治县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做到领导重视,工作有力。坚持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制定工作方案和普法计划,从组织领导、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工作措施、绩效考评等方面,对法治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于部考核内容,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作用。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全乡发展规划,列入乡党委决策议事的重要议程。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治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乡法治创建工作,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形成全乡共同参与法治创建工作的格局。三是强化跟踪问效。健全各级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同时建立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制度,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按要求开展述责述法工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法治学习,夯实法治基础。
一是深化法治思想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会(扩大)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内容,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信访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内容,推动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2024年,累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资料1000余册,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等活动10余场次。二是强化法治思想引领。通过抓法治学习,推动全乡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不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全乡党政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召开会议,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体学习会议上的重要讲话10次,在推进普法强基、命案防控、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等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与“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 强基层 保稳定 促发展”专项行动及普法强基补短板等工作有机结合。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共计宣讲60余场,覆盖3000余人次。加强源头管控,切实增强命案防控工作实效。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员的管理管控,定期对重点人员开展走访工作,截止目前,共开展命案防控警示教育60场次,覆盖6个行政村,60个村民小组,坚决打好命案防控三年攻坚战及半年挂牌督战,切实减少命案发生率。
(三)提升行政执法力量,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重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作出决策。健全和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倒查制度及支持改革创新的容错制度。二是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政府内部监督,特别是重点部门和岗位的权力约束。大力推进对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切实做到了“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各村和各站所没有擅自更改权力事项,也没有收到群众投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三是完善法规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法规制度及其配套文件,严格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开展新一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及时对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更新,建立健全党内法规解释机制和程序,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统筹协调、部门分工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局面。四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党委议事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决策前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聘请了云南汪世勇律师事务所汪世勇同志为法律顾问,为我乡各项政策法规和事务提供法律支持服务,特别在项目投资、依法行政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提升防范化解管控风险能力。加强社会风险矛盾排查研判健全矛盾纠纷三级台账,严格落实逐月全面滚动排查,建立完善社会稳定风险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和工作预案,落实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加快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框架,健全落实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稳妥推进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2024年,我乡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1宗,调解成功21宗,调解成功率100%;没有发生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力引起的进京到省越级上访事件,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大力整治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巴迪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任务,为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外,乡综治中心每月定期对辖区内的涉稳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制定有效措施、落实稳控责任人,实行乡村各站所三级联动机制,通过摸排的矛盾纠纷线索均已化解,无进京赴省上访、重大刑事案件等发生。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机构改革契机,我乡新组建一支综合执法队,重点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农林畜牧、公共卫生等领域,贯彻落实乡级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加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快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建设,全面使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办案。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类业务培训,考取执法证。巴迪乡人民政府下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1处,为综合执法队,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为机构负责人,共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人员4名。四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完善组织协调和监督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开展基层法治宣传、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基层治理中的专业骨干作用。实现了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整合充实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的评估。以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完善巴迪乡法治文化长廊,促进法治建设有效服务人民群众。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全民的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全民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法治观念淡薄、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宪法的学习依然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主要是:在农村大多数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知识层面够不上,导致普法宣传效果不理想。三是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是很丰富,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治专栏不够多,形式不够丰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文艺节目组织不够,也有待于进一步挖掘。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大普法意识。通过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乡村领导的大普法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普法工作拿到手上,做好指导,抓好落实。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要把普法由过去单向灌输变为与法治实践的双向互动,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在法治实践的过程中理解法律的意义、理解法治活动、理解法律与自身及与未来的关系,培养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三是进一步把普法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按照新农村的具体目标和任务,根据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保证农村经济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同时还要结合农村普法难的实际,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教育的新路子、新途径和新方法,不断推进普法工作。
下一步,巴迪乡党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目标定位,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以高水平法治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在德钦县城搬迁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2025年2月18日
中共巴迪乡委员会
巴迪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