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钦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1月13日,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督导组,深入德钦县佛山乡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排查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检查中,督查组先后深入佛山乡政府、佛山林工站及214国道佛山段沿线主要防火卡点,检查督导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应急处置、督查检查、森林草原防火值班和带班制度以及护林队伍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检查并提出了要求:一是乡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二是持续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林区等主要路口的宣传工作;在重点林区和草原入口等地设置防火检查站,严格登记进山人员以及车辆,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三是落实好森林火灾乡、村、组三级联动应急预案,发生火灾时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各类防火物资,并建立物资管理制度。四是严格执行森火灾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做好24小时值班和带班情况;各类护林员按照要求落实管护范围,定期开展巡山护林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下发检查督导表1份,提出整改意见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