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的整改报告
德钦县财政局:
贵局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6月25日对我单位进行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审核,局领导高度重视,进行认真梳理并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存在问题:1.固定资产未形成任何盘点记录,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设立专门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2.存在闲置资产;3.部分固定资产已经申请报废处置,但长期未下账;4.账务处理不合理。5.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加强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定期盘点固定资产并形成盘点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闲置问题;针对长期未下账的固定资产已完成整改;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相关财务人员平时应熟知《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相关内容以及熟悉县财政局关于报废资产的流程规定,防止因为资产报废流程不熟悉而导致的资产处置滞后,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存在问题:6.县交运局在接到《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我县部分单位房屋资产移交县国投公司统一管理的批复》(德政复〔2013〕72号)后,将资产原值224.34万元的行政单位办公用房房产移交给德钦县国投公司,但是截至2024年5月7日(评价组进点日)仍有资产原值116.96万元的行政单位办公用房挂账于县交运局账面,具体缘由因县交运局人员变动后不详。
整改措施:针对这一问题,位于德维路的房屋原面积3517.8平方米,原账面价值为2243400.00元,于2013年4月25日德政复〔2013〕72号《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我县部分单位房屋资产移交县国投公司统一管理的批复》,将我局面积1189.1平方米,账面价值1073848.49元划拨给国投公司,现在我局该栋房屋的面积为2328.7平方米,账面价值为1169551.51元,当时因为未找到相关文件,所以账面价值为1169551.51元资产属于德钦县交通运输局资产。
二、部分建设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存在问题:建设项目存在未取得林地、环评、水保等批准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情况,即未批先建的问题。德钦县羊拉公路(奔子栏至曲宗桥)建设项目根据2022年4月11日《德钦县羊拉公路(奔子栏至曲宗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期会议纪要》相关内容及精神,于2022年9月2日进行了项目动土仪式,并于2023年2月份开始复工,开展了项目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的1.9km的施工建设及三座便桥、四川岸三条便道施工,完成投资约4,607.37万元,但又因相关职能部门多次下发“违法停工通知”,该建设项目于2023年7月23日全面停工。
建设项目承包方未办理施工审核手续,便擅自对便民利民的工程开展施工活动,既违反制度要求,也会增大安全风险。项目建设开展虽较急迫,但林地、环评、水保等批准手续属工程开展的前置条件,更应提前推动相关工作开展,事先规划好细节工作。相关部门推动工作的前瞻性和协调性不足,且审批手续的后补既反映出单位对工程管理程序不熟悉,也表明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措施:针对这一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办法,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该项目已完成除环评、水保外的所有要素保障审批工作。目前环评、已召开专家审查会,正在按照专家要修改文本。水保已完成修改并上报至州水务局待批复。待环评、水保获批该项目就可以全面施工。
三、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验收不及时
存在问题:1.重点建设项目存在未按期开工、完工的情况
一是奔其公路(拖顶至其宗段)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工期为2020年6月11日开工,2022年6月30日完工,但由于项目前期征地拆迁协调、电力改移等工作的开展,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
二是德钦县霞若通乡三级公路改造建设项目于2022年1月19日完成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2022年2月11日完成施工、监理合同谈判,合同约定工期为2022年2月11日开工,2022年12月30日完工,但由于前期征地拆迁协调等工作的开展,实际开工时间为2022年4月1日,实际完工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三是德钦县巨水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于2023年5月30日开标,2023年6月8日签订施工合同,工期6个月,并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但是因项目涉及居民房屋拆迁工作,进度缓慢,直至2023年8月29日才完成协调工作,2023年9月才真正开工实施,截至2024年5月6日(评价组进点日)仍未完工。
以上3个重点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与施工合同计划完成时间相比稍显滞后,将导致项目正式投入运营的时间推后或延期,无法保证项目在计划时限内投入并产生运营效益,也影响了附近居民的出行。
整改措施:针对这一问题加强项目工期管理,敦促建设项目承包方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尽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一是奔其公路(拖顶至其宗段)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交工验收工作;二是德钦县霞若通乡三级公路改造建设项目已完成验收,正在进行财务审计中;三是德钦县巨水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正在进行验收工作。
存在问题:2.竣工决算不及时。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第二条 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德钦县2023年农村公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于2023年9月8日进场施工,2023年11月5日完工,2023年11月开展项目验收工作,但是截至2024年5月6日(评价组进点日),仍未见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情况。再如:德钦县霞若通乡三级公路改造建设项目于2023年4月30日全部完工,但截至2023年10月30日该项目仍然未开展项目验收及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整改措施:针对这一问题,已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工作。
四、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管理不到位
存在问题:一是德钦县2023年共签订公路养护责任书130份、设置路长9人、设置路长制标牌260块,但是根据《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钦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八条 “乡级党委或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路长,设立乡级路长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负责落实本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并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路长,各行政村至少配备工作人员1人,负责落实本行政村农村公路管理具体工作”,德钦县共计2个镇,6个乡、43个村,仅设置路长9人不符合文件要求;
二是根据《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评定》结果,截至2023年9月30日,德钦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地方管养省道优良路率为74.5%,未达目标值80%;地方管养乡道优良路率为68.72%,未达目标值70%;
三是根据《德钦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通报》,2023年德钦县存在部分县道、乡道、村道养护工作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具体如下:
1.各乡镇管理所因办公场所有限,存在农村公路管理所门牌、管理制度牌、工作人员一览表、路线明细表、宣传栏等缺失或未及时更换;
2.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人、专(兼)职管理人员变动较快,相关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一路一桥归档资料、巡查资料等断缺;
3.养护责任状未层层落实分解,村级养护责任书、合同协议未签订或签订不全。部分日常养护管理合同内容不规范;
4.本年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如工作计划、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及月巡查记录、整改资料、工作简报、图片等痕迹资料更新不及时或缺失;
5.养护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日常养护专款资金未做到专户专账管理及完成年度资金使用审计;
6.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村规民约制定及隐患排查整治或上报工作开展较少、不及时。
以上问题的产生,一方面由于德钦县地理环境的限制,县道道路条件相对复杂,公路养护难度相对较大;县农村公路太过分散、路线长、等级低,每年雨季都有大量塌方、水毁等,导致工程保通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反映了县交运局推动公路养护工作管理不足、措施不够有效等,也体现出县交运局在抓具体工作时深入度和细致度不够,推动公路养护举措不足。
整改措施:针对这一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各乡镇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并按照与上级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四好农村路”实施方案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路政管理,加强村道、乡道的养护,做到应养尽养,确保列养率达100%,完善路长制建设工作,切实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二是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对标对表对责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乡、村道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及时对乡镇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与管理,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落实。
五、内控制度不完善
存在问题:一是县交运局的制度建设缺乏系统性,制度仅包含了一般的财务规章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未能进行全面系统的汇编;二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县交运局虽然建立了《德钦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但不能严格执行,使得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如:2023年7月20日支付打印机耗材费用3180元,后附原始凭证缺盖有收款单位印章的明细清单,这不符合《德钦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 办公用品由财务室集中采购,验收入库(通过电子买场采购)。各股室根据工作需要报批后领用。严格控制电话费支出。报销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费用,须提供除正规发票外盖有收款单位印章的明细清单或发票注明清单等附件”的规定。
整改措施:针对这一问题,我单位逐步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学习相关制度。
德钦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9日